“我家住山溝溝,很少見過貌美的女子,,才想來城市里找點刺激,。”據張某交代,,當天凌晨,,他酒后在漳州市區(qū)騰飛路附近溜達,,看到黃女士一個人在路上,便借著酒勁便起了賊心,。
該男子張某因涉嫌強奸未遂,,已被漳州市公安局薌城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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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欲性侵女子但因個子太矮身高差異過大強奸未遂
2016年3月16日晚上9點多,,北京西四環(huán)一公交車站,,年輕女子剛下車即遭一名未滿18歲的男子性侵,因對方個子太矮未遂,。
事發(fā)地
記者獨家獲悉,,被告人丁某被北京市一中院終審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辯護人作出的“沒對被害人造成嚴重后果,,社會危害性小”的辯護意見,,法院未予采納。
被告人丁某1998年出生,,案發(fā)時還未滿18歲,,是一名外地來京的廚師。
丁某供述,,2016年3月16日晚上9點多,,他喝完酒坐公交車在火器營橋西公交車站下車,一個年輕女孩和他一同下車,。下車后,,丁某見周圍沒人,就想強奸對方,。他將女子拽到綠化帶內,,女子喊“救命”后求饒,他用手捂住對方的嘴,,欲強奸對方但因為個子太矮身高差異過大沒有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