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七旬老人被“警察”攔下稱其涉嫌嫖娼可“私了”)
騙到2.3萬元后假警察還不收手
云南網(wǎng)訊75歲的馬某走在保山市區(qū)的大街上,,突然被“警察”攔下,,稱他涉嫌賣淫嫖娼要被調(diào)查。然而,,從馬某處拿到2.3萬元后,,“警察”并沒收手,好在馬某的家屬察覺后報了警,。
6月27日上午11時許,,馬某被自稱隆陽警方某派出所民警的男子攔住去路,對方一口咬定馬某涉嫌賣淫嫖娼要接受調(diào)查,。由于周圍沒人,,馬某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被男子帶著打車來到家中,,取了1.3萬元現(xiàn)金交給男子,。
看到馬某如此順從,男子覺得還有利可圖,,便說錢還不夠,,讓馬某再拿1萬元。心生恐懼的馬某去銀行如數(shù)取了錢交給男子,。拿到錢后,,男子將馬某的電話號碼記下,威脅其不能報警,。
馬某原想破財消災(zāi),,誰曾想男子第二天又打電話來要錢。此時,,恐慌和無助都寫在馬某臉上,,終被親屬發(fā)現(xiàn)報了警。
根據(jù)嫌疑人指定的“交易”地點,,警方派出便衣民警布控,。而嫌疑男子具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不停打電話給受害人讓其四處走,,期間還有一名女子一直跟著馬某,,嫌疑人最后確定沒人跟蹤,準備交易時被民警抓獲,跟蹤馬某的女子也被抓獲,。經(jīng)核實,,兩人屬夫妻關(guān)系。
就在民警實施抓捕時,,嫌疑人突然將一把車鑰匙丟到溝里,。通過調(diào)查,民警在車里查獲嫌疑人冒充警官證的外殼,。之后,,嫌疑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拘,其敲詐的2.3萬元已被追回,。
民警提示警官證上有這些信息
一般公安機關(guān)執(zhí)法都會身著制服并出示警官證,,只有特殊情況才會著便服。出示的警官證正面會有民警的個人頭像照片,、名字,、單位,背后則是民警的個人信息,,比如警號,、血型、職務(wù),,警官證上面的防偽標識也會隨著光線的變化而變化,。除此之外,民警在對嫌疑人進行調(diào)查時,,會告知其犯了什么罪并傳喚到公安機關(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