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薔)一男子發(fā)現(xiàn)同租室友和網(wǎng)友約會,,竟萌生敲詐念頭,便以該網(wǎng)友私自進入其住處為由,,以毆打,、言語威脅等方式對受害人索要錢財。日前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5年,。
在健身會所工作的李某和陳某共租東城某小區(qū)一套房,。2016年7月29日凌晨,李某得知陳某正和一網(wǎng)友約會,,就叫上健身房里的3個朋友,,預謀對兩人進行敲詐。
李某讓另外3人守在門口,,自己先闖進房間,,上前先打了陳某和網(wǎng)友兩巴掌,,稱自己是房主,對方私闖民宅,、有盜竊行為,,要求他們每人給5萬元錢。李某還用手抓住那個網(wǎng)友的頭發(fā),,將他甩到地上,,并用腳踹了他的身體,威脅如果對方不給他錢,,他就報警讓派出所來抓人,。
網(wǎng)友劉某在李某的拳打腳踢下,只好同意轉給李某4萬元,。李某當場讓劉某下載了支付寶并綁定了銀行卡,,轉了4萬元錢。轉完錢后,,李某擔心對方會報警,,便又寫了一張字條,,稱劉某有盜竊行為,,讓他在上面簽字、按手印,,如果不簽字就再加1萬元,。劉某只好照做。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已構成搶劫罪,。日前東城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