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宇)前車壓車擋道,,當后車車主試圖超車時,前車故意別車,,此時一輛自行車貼了上來,等后車車主下車查看時,,“摔倒者”便以自己手機摔壞為由要錢——這是碰瓷團伙上演的“雙簧”騙局,。今天上午,門頭溝法院審理了一起團伙碰瓷詐騙案,。
在今天的庭審中,,被告人鄭某和黃某對檢方的指控均無異議。黃某稱是鄭某以“去北京賺錢”為由,,把自己從老家廣州帶來了北京,。
檢方指控,2016年6月至10月期間,,被告人鄭某,、黃某伙同朱某(另案處理),先后在大興,、豐臺,、門頭溝等地,謊稱自行車與被害人駕駛的車輛發(fā)生剮蹭,,致使隨身攜帶的手機等物品被損壞,,騙取4名被害人共計3.5萬多元。
據被告人鄭某,、黃某交代,,他們通常都會選擇偏僻狹窄、雙向兩車道的道路作為碰瓷的地點,。
找到地點之后,,便從車中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自行車,由被告人黃某和鄭某輪流騎車,,其余人則開車,,采用低速壓車的方式阻礙后車行進。當后車準備超車的時候,,開車人便會故意別車,,同時,騎自行車的黃某或鄭某故意剮到事主的車,,之后把事先帶在身上的已損壞手機或電路板扔到地上,,并假裝摔倒。
等事主下車查看時,,便聲稱被車剮倒,、財物損壞,并讓事主聯系其同伙商量賠償的事情,談好后事主會通過現金或者微信等轉賬的方式將錢轉給鄭某或黃某,。
事主王先生于去年9月29日被騙1萬余元,,“他問我要手機的錢、自行車的錢,、營養(yǎng)費,,我給了一萬多元,過后覺得被騙了”,。
事主王女士擁有10年駕齡,,平時特別注意交通方面的問題,但去年10月15日,,她也被同樣方式碰瓷,,損失6000元?!爱敃r我下車發(fā)現一個男孩坐在地上,,說是腳崴了。我便過去扶他起來詢問情況,,后來我給了他6000元,。”
2016年11月2日,,鄭某等人再次碰瓷時,,被民警當場抓獲,之后又在暫住地將正在準備逃跑的黃某抓獲,。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黃某、鄭某的行為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天的庭審中,,被告人鄭某對公訴人的發(fā)問多有遮掩,另一名被告人黃某交代,,朱某是自己的老板,,碰瓷的技術都是跟朱某學的。收錢后,,我會給車主打收條,。因為自己還是學徒,最后只會拿到詐騙錢款10%的好處,。
截至記者發(fā)稿,,此案還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