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通常情況下,,面試時公司會要求求職者出示學歷證書,、資質證書,、離職證明等相關材料,,并在面試過程中對于勞動者的專業(yè)技術水平、崗位匹配程度等進行詢問,。如在面試環(huán)節(jié),,招聘單位對于以上內容毫不關心,那么顯然該招聘單位的言行在相當程度上有違一般常理,,求職者應加以警惕,。
防騙第三步
拒絕不合理要求
最后蔡笑提醒,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因此用人單位在招錄勞動者的過程中,,不應向勞動者收取錢款。如求職者遭遇到上述情形,,對于招聘單位不合理要求應予以拒絕,。(黃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