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打車去機場,,談好的價錢卻被“強制”加價!沒到機場竟又被要求換車......)
打車去機場談好的路費卻遭加價
18日早上7點多,,肖瑤在哈爾濱東站附近攔下了一輛出租車,,準備打車去機場,。肖瑤上車之前特意問了一下大約到機場需要多少錢,司機說走市區(qū)的話就100多,,不走市區(qū)走高速的話就200多,。
肖瑤要坐10點多的飛機,害怕來不及,,就讓司機走了一條不堵車的路,。肖瑤上車后,出租車司機開始打表,,可車輛行駛半個多小時后,,沒經(jīng)過肖瑤的同意,司機突然把表抬了起來,。然后又以走機場要過橋之類的理由開始加價,,想要從談好的200多元變成400元。
沒到終點卻被要求換車
司機突然加價,,肖瑤覺得不合理,,但是因為著急要趕到機場,肖瑤只好同意,。在路上,,司機催著肖瑤讓她付錢。肖瑤把400塊錢車費付給了對方,,可還沒等到機場,,司機卻突然讓肖瑤再換一輛出租車。
肖瑤于是又乘坐第二輛出租車到達了機場,。雖然第二輛車沒再收取肖瑤車費,,但是她覺得第一輛出租車司機的行為實在有點兒過分。肖瑤特意記下了這輛出租車的車牌號,,黑ATJ163,。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的工作人員查詢這個車牌號后,確認這輛車是有正規(guī)營運手續(xù)的出租車,。隨后,,工作人員調(diào)取了車輛行車軌跡。
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管理處工作人員孫艷宏:
行車軌跡顯示與乘客投訴的時間路線是一致,,司機拉上乘客以后,,是從東站走的三環(huán),如果走三環(huán)加上高速通行費應(yīng)該在200元左右,,但是司機實際收的是400元,。
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的孫艷宏說,出租車司機載客時,,必須打表,,按照表上顯示的公里數(shù)收取相應(yīng)的費用,。很明顯,這名司機的做法違反了相關(guān)規(guī)定,。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的工作人員約談了涉事車輛駕駛員,。這名駕駛員承認的確沒打表,并且在沒到機場的時候,,就讓乘客換乘了另一輛出租車,。
不打表,再加上中途倒客,,這名出租車司機將面臨上限罰款,。同時,駕駛員和他所在的公司也將被全行業(yè)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