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給予了兒女生命,,做兒女的為母親做多少事也是應該的,怎么贊美母親都不為過,。但是近日,,在江西贛南的南康區(qū)卻發(fā)生了一件令人憤怒的虐母案件,一位母親慘遭親生兒子潑硫酸,,導致雙目失明臉部毀容,。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8月23日上午,,在贛南醫(yī)學院第一附屬醫(yī)院的病房里,,記者見到了受害者的小兒子邱明聲,他告訴記者,,他母親黃桂清今年69歲,,在8月18日上午10點多,被他43歲的二哥邱聲達潑硫酸給燒傷了,。
小兒子邱明聲解釋:“我老媽出來就說,,把她的門砸掉干嘛?他就是有預備的,,就是這樣說一下,,他就把這個硫酸一潑,然后他就跑掉了,?!?/p>
母親黃桂清回憶:“他走過來我就說了他兩句,,我說你以前做了這么多壞事,。他從背后就一下拿出來(硫酸),一潑我就看不到了,,皮和衣服就爛掉了,。”
得知母親被二哥用硫酸潑了后,,邱明聲立即趕回家中,,把母親黃桂清送到了醫(yī)院治療。經(jīng)醫(yī)生診斷,,黃桂清皮膚多處被硫酸燒傷,,臉部嚴重毀容,眼睛也已經(jīng)無法睜開。
小兒子邱明聲哭訴:“現(xiàn)在可能雙目就失明啊,,眼睛剛才醫(yī)生就講要取掉啊,。整個頭部可能都要動手術,還有就是胸前,,然后后面肩膀上,,都必須要植皮?!?/p>
什么仇什么怨兒子要向親生母親下此毒手,?
那么,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導致邱聲達要對母親黃桂清下此毒手呢,?
8月24日下午,記者來到了受害者黃桂清的老家,,南康區(qū)龍嶺鎮(zhèn)秀峰村朱何坑組,,找到了事件發(fā)生后趕到現(xiàn)場的村民小組長邱聲球。邱聲球說,,黃桂清的二兒子邱聲達在事發(fā)前一天就來了這里,,但是沒有見到他母親,他就砸了門,。
8月18日上午10點多,,邱聲達又來了他弟弟邱明聲家里,見到了他母親黃桂清,,黃桂清質(zhì)問邱聲達為何要砸壞她的大門,,隨后就發(fā)生了這悲慘的一幕。
邱聲球說,,向母親黃桂清潑完硫酸后,,邱聲達就跑掉了。
黃桂清一共有三個兒子,,丈夫很多年前去世了,,大兒子幾年前在煤礦挖煤時不幸遇難,只剩下二兒子邱聲達和小兒子邱明聲,。左邊兩層半的紅磚房是黃桂清的大兒子蓋的,,右邊的是小兒子邱明聲蓋的,中間沒蓋房子的一塊地是二兒子邱聲達的,,后面已經(jīng)倒塌的土坯房是黃桂清和她丈夫原來蓋的房子,,土坯房倒塌后,黃桂清就和小兒子邱明聲一起生活,,由邱明聲負責贍養(yǎng)母親,。二兒子邱聲達結婚后就很少生活在村里,,一直在南康城區(qū)租房子居住。
南康區(qū)龍嶺鎮(zhèn)秀峰村朱何坑組一組組長邱聲球:“這個老大在煤礦山,,補了有錢啊,,問她要錢啊,這個小弟弟(邱明聲)又沒結婚,,三十大幾了,,還問小弟弟要錢啊,問人家要錢,,他們兩兄弟啊給了不少的錢給他(邱聲達),。”
邱聲球說,,因為人品不好,,村里基本上沒有人愿意和邱聲達打交道:“他的性質(zhì)品質(zhì)壞掉了,不行啊,,大家都怕和他打交道,,不跟他接觸?!?/p>
而邱聲達每次回到村里找他母親,,無非就是要錢,這次也不例外,。
南康區(qū)龍嶺鎮(zhèn)秀峰村朱何坑組一組組長邱聲球說:“還是問她要錢,,她不給錢,就要她的命,?!?/p>
采訪中,看到邱聲達竟然對自己的親生母親下如此毒手,,村民們都非常憤怒:“不處理不行啊,,這個人以后你放出來,還是犯啊,,這個的品質(zhì)像這個樣子,,行不通啊。像這個人要槍斃,,不槍斃以后還不好搞,?!?/p>
邱聲達在8月22日下午已經(jīng)被當?shù)毓膊块T控制,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秀峰村村主任邱燕云告訴記者,,8月22日晚上,,他們在黃桂清倒塌的土坯房后面,還找到了一瓶硫酸,。
國法天理難容不孝之子或面臨重刑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針對村民嚴懲邱聲達的呼聲,,記者也采訪了有關法律人士,,律師余作春表示,邱聲達的行為符合“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罪行,,將面臨重刑,。
律師余作春表示:“邱某因家庭糾紛將硫酸殘忍地潑向自己的母親,導致母親毀容和雙目失明,。邱某的這一行為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將采用銳器,、劇烈腐蝕物等毀人容貌,、挖人眼睛、割人耳鼻,、砍人手足等殘損他人身體的行為認定為“手段特別殘忍”,;根據(jù)《刑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毀人容貌及使人喪失視覺器官機能的,,構成刑法意義上的“重傷”,;根據(jù)致殘程度鑒定標準,毀容和雙目失明屬于嚴重殘疾的情形,。因此,,邱某的犯罪行為屬于“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可能將面臨重刑,?!?/p>
《孝經(jīng)》中說: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余作春表示,,邱聲達殘忍傷母,雖為個案,,但其中所折射的德育缺失的問題卻值得大家深思,。
律師余作春說:“為人子者,本應善事父母,,尊敬師長,。邱某身為人子,作出如斯行徑,,犯下不可饒恕之罪行,,為國法天理所不容。在儒家的思想譜系中,,孝為仁之本,,是人之所以成其為人的本質(zhì)因素。而仁的修行,,與教育有著不可分的密切關系,。改革開放以來,一些惡性案件的發(fā)生,,其原因都離不開德育在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中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