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追債被殺害拋尸柳江河,,兇手一審被判死刑)
2016年4月4日9時30分許,,有群眾報案稱,,在水南路柳州文廟正下方瀑布旁江面上,,發(fā)現(xiàn)一個散發(fā)臭味的銀白色旅行箱,。
公安人員出警后,,將旅行箱打撈上岸并打開箱子后發(fā)現(xiàn),,里面竟裝著一具女尸,!女尸是誰,?為什么被害,?兇手又是誰?……這些問題的答案,,隨著案件的偵破一一揭曉,。日前,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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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被告人黃輝通過被害人覃女士(歿年35歲)分別找了兩家貸款公司借錢。2016年2月底3月初,,因黃輝未及時還款,,貸款公司的工作人員及覃女士多次打電話到黃輝在武鳴的家中追債。
2016年3月28日上午9時許,,黃輝在覃女士長期租住的河西路某招待所房內,,因還款的事與她發(fā)生爭執(zhí)。然而,,讓覃女士沒想到的是,,當黃輝離開該房間后,他不是想著怎么湊錢還款,,而是產生了殺死她的念頭,。
當日上午11時許,黃輝返回未鎖好門的該房間內,,趁覃女士睡覺之際,,用枕頭捂住其面部及掐脖子使覃窒息,又用床鋪上的一條粉色秋褲勒住覃的脖子以確保覃死亡,。而后,,黃輝拿了房間鑰匙反鎖房門離開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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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黃輝購買了一個旅行箱,、一條伸縮綁帶和一條尼龍繩,再返回房間將覃的尸體裝進旅行箱,用尼龍繩,、綁帶和房間內的電源線將箱子捆好后離開,。次日凌晨5時許,黃輝再次返回房間,,拿了覃女士的一部蘋果手機等物及裝有覃尸體的旅行箱,,搭乘出租車到廣雅大橋東頭下車,走到廣雅大橋中段將該旅行箱扔進柳江,。黃輝隨后將覃的蘋果手機變賣,。
兩天后,黃輝乘車逃往南寧,。
當年4月6日9時許,,公安人員在南寧市某網(wǎng)吧將黃輝抓獲歸案。
最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黃輝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5000元,。
黃輝不服判決,,已提出上訴。目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