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軍事|文史|政務|財經(jīng)|汽車|文化|娛樂|健康|解夢|趣聞|游戲|佛學|古詩詞|生活|守藝中華|國防軍事|文旅|軍事APP|頭條APP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新華社深圳10月13日電 經(jīng)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近日,該院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依法對江門市委原常委,蓬江區(qū)委原書記,、區(qū)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王積俊(副廳級)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王積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現(xiàn)金及等價財物共計人民幣2428.2萬元,、港幣17.5萬元,;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行賄現(xiàn)金及等價財物共計人民幣28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