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wǎng)荊門10月16日電女子與丈夫感情不和離婚未果,外出打工時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近日,女子因涉嫌重婚罪被京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京山縣法院依法以重婚罪判處劉某某拘役四個月,。
2000年12月12日,劉某某與楊某某在京山縣民政局登記結(jié)婚,于2001年11月11日生育一女?;楹?兩人性格不合,劉某某便外出務工,。
2014年6月劉某某在京山縣人民法院起訴與楊某某離婚一案,京山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以后駁回劉某某的訴訟請求,。
隨后,劉某某外出務工期間與鄒某某相識,后兩人租住在武漢市某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于2015年8月15日在仙桃市胡場衛(wèi)生院生育一女鄒某,。楊某某從村婦聯(lián)主任得知劉某某與他人生女后,遂到京山縣公安局報警。
劉某某在與楊某某婚姻關系持續(xù)期間性格不和,未及時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方法化解矛盾,一氣之下外出務工,對家庭不管不顧,。劉某某在與夫起訴離婚未果的情況下,與鄒某某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且生有一女,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重婚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