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書中,,邱越飛稱,,我家住天長市郊區(qū),,房齡老、結構差,,周邊環(huán)境嘈雜,、混亂。騙取的那套安置房位于市中心地段,,環(huán)境好,、配套設施齊全。除了剛領到安置房鑰匙后不久的一天晚上,,我們夫妻倆偷偷去認了個“門”外,,3年多了,我們再也沒去過那里,。對那套房子,,我是既不敢去居住,也不敢出售,,更不敢讓外界知道,。其實,多少個夜晚,,我也輾轉難眠,,感到脊背陣陣發(fā)涼。心中有鬼,,說不害怕那是騙自己的鬼話,!但好不容易吞進肚子里的“肥肉”,要再吐出來,,實在是心有不甘啊,,我內心就這樣折騰著、煎熬著,。
2016年6月27日,,邱越飛因涉嫌受賄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6年12月19日,,經天長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他說,,我自認為作案手法高明,,做事非常隱蔽,不會被人發(fā)現,。但最終還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落得身陷囹圄的可恥下場。
“不懂法又不學法,,得過且過讓我深陷絕境” ●懺悔人:李先試 ●原任職務:江蘇省盱眙縣供銷社主任 ●涉案罪名:濫用職權罪、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