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人:翟寶山
●原任職務:山東省東營市地稅局原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
●涉案罪名:受賄罪
●犯罪事實:經查實,2005年7月至2017年3月,翟寶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錢款近500萬元,接受各類禮金,、消費卡300余萬元;另有涉嫌受賄,、不能說明來源資金500余萬元。
●案情進展:2017年9月30日,東營市檢察院以翟寶山涉嫌受賄罪將其批準逮捕,。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過程中,。
我1980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廣饒縣交通局交通管理站職工;廣饒縣稅務局城關稅務所干部,丁莊稅務所干部、副所長,、稽征股副股長,直屬分局副局長;廣饒縣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1998年8月任廣饒縣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02年10月任東營市地稅局油田分局局長;2006年1月任東營市地稅局黨組成員,、油田分局局長;2016年3月任東營市地稅局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
權力是什么,權力是誰給的,權力應該用來干什么,權力用不好會導致什么樣的后果,對這些,我一直麻木不仁,總是奉行“權力平時感覺不出,辦私事謀私利還真管用”的歪理邪念,。正是存在這種錯誤的權力觀,我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撈錢,瘋狂斂財,最終把自己“撈”進了無底深淵。
反思自己的前半生,“撈”字始終來相伴,。我在工作的幾十年時間里,有一半時間跟撈錢有關,我把單位當成撈錢的“店子”,自己就是“店老板”,。無論是作為市地稅局油田分局局長,還是稽查局局長,雖然我的職務并不算高,但手中的權力卻很大。因此,在我的身邊聚集了一幫經商搞企業(yè)的“朋友”,我們經常湊在一起吃飯,、打牌,談論的也是如何賺錢,。近墨者黑,久而久之,我也熏染上了銅臭氣,不知不覺萌生了與他們共同撈錢發(fā)財的貪念,徹底淪為“商圈”中的一員。
“不懂法又不學法,,得過且過讓我深陷絕境” ●懺悔人:李先試 ●原任職務:江蘇省盱眙縣供銷社主任 ●涉案罪名:濫用職權罪,、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