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法治微評|湯蘭蘭案:從輿論中走出,,讓民眾與司法一起成熟(附一審判決書二審裁定書部分內容))
這是一個神奇的時代
新聞與舊聞之間似乎缺少一個絕對的界限
把舊聞變成新聞
中間只隔著一雙發(fā)現的眼睛
一個十年前的舊案子,,突然在一夜之間引爆了輿論。十年前,,湯蘭蘭還是一個不到14周歲的孩子,,因為受到性侵,她的父母,、親戚,、鄰居共11人被判入獄,。如今她的母親出獄了,這位母親迫切地想找到自己的女兒,,為自己,,也為其他的涉案人討一個說法。就此掀起了輿論的狂潮,。
這個案子雖然還有很多令人費解的地方,,但一點是非常可喜的,,從輿情的走向中我們發(fā)現,輿論與司法都在走向成熟,。
首先,,相關部門積極應對輿論的態(tài)度值得點贊。五大連池市委政法委第一時間公開回應了此案,,就案件的辦理情況,,刑滿后個別人的違法情況,做了必要的說明,,同時表示支持當事人依法申訴,,并依法依規(guī)處理相關訴求,。不回避,不掩蓋,、不粉飾,這種依法辦事的積極態(tài)度,,證明了司法應對熱點敏感案件的成熟,。
其次,,公眾對司法案件的態(tài)度更加理性,。不可否認,,湯蘭蘭案具有成為熱點新聞的一切屬性,公眾高度關注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在這個案件上公眾已不再是那種盲信、盲從,,而是有了更多的獨立思考精神。輿論并不是一邊倒地同情當事人,,指責司法機關。事實上,,大多數人更信任司法的公正,期待司法機關對此案的解釋。這顯然比廉價的煽情可貴得多。
事實上,經歷了司法與輿論一次又一次的交鋒,輿論也真的該成熟了,,劃線,、貼標簽,、站隊式的表態(tài)于案件本身的公平公正沒有任何價值,,尊重司法規(guī)律,,相信司法理性,才能保證真正的公平公正,。
我們知道,一直以來,,司法與輿論都是一對矛盾體,,司法與輿論在很多重大敏感案件上都很難達成共識,,在輿論的追問下,,司法機關往往表現得很被動,。但是近年來,,這種情況有了明顯的好轉,司法機關在應對輿論方面表現得越來越清醒冷靜,,而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司法公信力正在不斷提升,。與此同時,,在依法治國的時代主題下,,民眾的法治精神,、法治意識也在不斷加強,人們對司法機關越來越信任,,也越來越尊重,,這為司法與輿論達成共識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司法與輿論達成共識關鍵在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成功應對輿論必須有擔當,,必須依法說理,必須相信民眾,。以唐慧女兒案為例,,這也是一個引發(fā)輿論關注和同情的案件,唐慧要求對11名涉案人員全部判處死刑,,但最高法在復核的時候將兩名主犯改判為無期,,這顯然與輿論的期待有差距,但最高法通過釋法說理,,贏得了輿論對判決的認可和對司法的尊重,。在這個案子上最高法體現出了擔當意識和法治精神,通過這個案子也給民眾上了一堂很好的法治大課,。
事實上,,每一個熱點敏感案件引發(fā)的司法與輿論的交鋒,其實都可以轉化成一堂生動的普法課,,在這個過程中,,司法在成長,它會更有媒體意識,,更了解輿論的期待,,更善于說理講法;而同時公眾的法治精神也同樣在成長,,相信司法不是一句空話,而是在一個又一個的案件中與司法達成共識,。
(葉泉)
一審判決書部分內容▽▽▽
2008年,五大連池市興安鄉(xiāng)龍山村發(fā)生了一起系列輪奸案,。幾年間,,被害人湯某秋(有網文稱“湯蘭蘭”,,時不滿14周歲)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個親屬和村民強奸(以下簡稱: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