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
“黑老大”欺壓殘害群眾獲刑15年
本報訊記者張昊2月5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審判決并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數罪并罰,,判處上訴人歐陽文明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并處罰金11.6萬元,,并處剝奪政治權利3年,。對劉九根等5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4年6個月,并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對其他9人維持原判,。
據悉,2017年9月20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對歐陽文明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歐陽文明等10人提出上訴,。
宜春市中院經審理查明:從2009年至2015年年底,上訴人歐陽文明,、劉九根糾集吳家剛,、陳子祥、陳新義,、陳榮蔥等17人組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高安市新街鎮(zhèn)及陶瓷基地一帶有組織地多次實施聚眾斗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同時該組織通過強大的控制力,,壟斷,、控制新街鎮(zhèn)、陶瓷基地一帶的賭場,,攫取了較大的經濟利益,。該組織在新街鎮(zhèn)及陶瓷基地已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故作出上述二審判決,。
各被告人的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近200余人旁聽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