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場4月1日報道,,閆先生已到不惑之年,,但是連女朋友都沒談過,這讓年邁的父母很著急,于是,,閆先生花了11萬元,從越南“娶”回了一個越南新娘,這個婚姻能長久嗎?
閆先生初中文化,,在深圳當普工,月收入3000元左右,。老家父母年邁,,還有一個有精神疾病的弟弟,家庭經濟可以說是相當拮據,。眼看著年歲漸長,,閆先生這心里也是越來越著急。后來得知河南南陽老鄉(xiāng)王某發(fā),,討到了一個越南新娘做老婆,,名字叫“芳芳”,這讓閆先生也動了心思,。
前往越南相親遇到95后妹子
閆先生找到王某說明來意之后,,王某發(fā)當場表態(tài),可以幫他討到一個越南新娘,,而且不收任何中介費,。
2016年6月底,在王某發(fā)和他的妻子“芳芳”的帶領下,,閆先生去往“芳芳”的娘家越南芹苴(音同居),。“芳芳”給閆先生介紹了一位同村的姑娘,,名叫“小秋”,,今年只有23歲,“小秋”身材高挑,,皮膚白皙,,閆先生當場就相中了。而且女方也表示愿意,,可以結婚,,但是得先給彩禮錢。
娶親花費11萬并領了結婚證
閆先生說,,他給王某發(fā)轉賬54000元,,花了兩三萬元的彩禮錢,再加上酒席,、金飾等費用,,一共花了11萬元。兩個月后,,“小秋”辦好了旅游簽證和單身證明來到中國,,并與閆先生領了結婚證,,之后還跟閆先生回河南老家生活。
結婚半年后越南新娘跑了
因為妻子小秋年紀比自己小,,閆先生對她也是百般呵護,,就這樣生活了半年的時間,,2017年3月某天晚上,,閆先生回到家里時,發(fā)現“小秋”不見蹤影,,一起消失的,,還有閆先生買給“小秋”的金銀首飾和衣服。
越南新娘有家室還有五六歲的女兒
閆先生仍不死心,,他再次跑到越南尋找“小秋”,。卻驚訝地發(fā)現,95年出生的小秋,,不僅有家室,,而且還有一個五六歲的女兒。
不僅如此,,閆先生還向“小秋”的家人求證得知,,介紹人王某發(fā)所說的兩三萬元彩禮錢和幾萬元的辦證錢,都有很大的“水分”,。
按照閆先生的說法,,他這個老鄉(xiāng)王某發(fā),之前也被人“套路”過,,現在又用同樣的套路,,來“套路”別人,那么,,在這起“越南新娘跑路”事件中,,王某發(fā)究竟扮演什么角色?
對于“小秋”已有家室的事情,,他又是否知情呢,?
不僅人財兩失也影響今后生活
對于閆先生而言,花重金討來的越南新娘跑了,,造成的影響可不僅是人財兩失,。閆先生擔心,因為已經辦過結婚證,,要是以后再結婚,,會不會構成重婚罪。
房東:沒聽說王某發(fā)當越南新娘介紹人
記者也跟隨閆先生來到王某發(fā)的住處,。知情人告訴記者,,王某發(fā)與越南籍妻子住在這里,育有一子,夫婦倆平日早出晚歸,。但并沒有聽說王某發(fā)有給人介紹越南新娘,。
王某發(fā)妻子:沒時間
記者多次撥打了王某發(fā)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隨后,,記者又撥打了王某發(fā)妻子的電話。
律師:介紹人知情不報或構成詐騙
有律師表示,,越南新娘小秋的行為,,是否構成婚姻詐騙,仍有待進一步取證,。但如果王某發(fā)作為介紹人,,知情不報,且從中騙取當事人錢財,,則有可能構成詐騙,。
律師:可要求法院解除婚姻關系
律師表示,對于閆先生結婚證的困擾,,由于事實上婚姻關系已經破裂,閆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由大使館那邊傳達公告,,如果對方置之不理的話,,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那么,,跨國娶老婆這事到底靠不靠譜?
雙方語言不通,,文化迥異,,只是見了一面,就決定結婚,,談不上絲毫情感基礎,。這樣的關系,就算女方沒有欺騙的故意,,婚姻也很難牢固。另外,,再從法律的角度分析,,這“越南女婿”也不是那么好當的,,當中可是有很大的法律風險。
中介手法類似交錢安排到越南相親
通過網絡查詢,,記者發(fā)現,,有不少人在做越南新娘中介的生意。手法跟閆先生的經歷差不多,,都是交了錢之后,安排到越南相親,。相中之后,,安排辦理必要的手續(xù),,就可以到國內結婚,。
中介:沒有嚴重殘疾成功率百分百
這位中介說,他們接了幾十單的生意,,無一失敗,。只要男方身體沒有嚴重殘疾,,就算年紀大一點,只要肯花錢,,他們就能保證娶到越南新娘。
律師:花錢討越南新娘有很大法律風險
不過律師李軍表示,這種涉外婚姻,,存在很大風險,。
風險一
由于男方對當地情況和女方缺乏了解,,很有可能涉及婚姻詐騙,,雙方一旦發(fā)生糾紛,權益很難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風險二
一旦新娘失蹤,迎娶者只能面對人財兩空的局面,。
風險三
花錢“娶”來的越南新娘,還有可能涉及拐賣,,甚至觸及國際公約所禁止的跨國人口販運的“紅線”,作為“迎娶”一方,,就屬于“買受方”,,構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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