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核查組正式和雷濤進行談話,,果然,,雷濤按照核查組設想的那樣應對組織調查,這時核查組沉著應戰(zhàn),,在一個個“鐵證”面前,,雷濤如實交代了私吞黨費的全部事實。
據(jù)雷濤交代,,他先后偽造5張資助貧困大學生呂某的簽收條,,共計3.1萬元,為掩人耳目,,他還用左手在這5張簽收條上分別簽下“情況屬實”字樣,,并蓋上偽造的楚風社區(qū)居民委員會公章。此時他發(fā)現(xiàn)仍有2000元的“窟窿”沒補上,,于是又找到一家私人餐館開具2000元餐費單據(jù),,并模仿2013年已去世的張某的字跡以此證明兩筆費用支出的“真實性”。
調查中,,核查組再次與市委組織部工作人員對該市人大機關黨費交納情況進行清查,,發(fā)現(xiàn)市人大機關跨年度交納2009年黨費7500元,導致此前統(tǒng)計時出現(xiàn)錯誤,,實際2008年至2012年期間該市人大機關向市委組織部交納了37496元黨費,。但雷濤對此并不知情,僅根據(jù)此前組織部門提供的黨費交納對賬單(29996元)偽造費用支出,,即雷濤實際貪污黨費為25582元,。
“雷濤之所以能夠長年貪污截留黨費而無人知曉,主要原因是缺乏制度約束力和有效監(jiān)督,。多年來,,雷濤獨自一人負責黨費的收支工作,按規(guī)定他本應按時足額向組織部門上交黨費,,但他卻把部分黨費鎖進自己的抽屜并用于個人日常開支,,同時該單位黨費收支情況不公開不透明,全憑雷濤個人掌握,,這些都為最后貪污截留黨費提供了便利條件,。”該市紀委執(zhí)紀審查人員說,。(金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