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10時許,,阿剛再次接到李某的要錢電話,。忍受不了李某無休止的糾纏,,阿剛與小雨來到中南派出所報案。
民警查詢得知李某住在解放南路某酒店,,當晚11時許,,民警趕到酒店將李某抓獲。
經查,,李某是桂林人,。據(jù)其供述,去年10月,,他發(fā)現(xiàn)女朋友小雨和阿剛有來往,,兩人大吵了一架,但并未分手,。同年11月的一天,李某發(fā)現(xiàn)小雨在阿剛家過夜,,便讓阿剛給其40萬元分手費,。
將到手的40萬元揮霍一空后,李某又問阿剛“借”了5000元,。4月12日,,李某再次問阿剛要錢,,沒想到卻引來了民警。
目前,,李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陳方胡志彬)
來源:廣西新聞網(wǎng)-南國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