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實地查看墳場,沒有明顯破壞痕跡,。
關于向長江斥7000萬巨資興建豪華墳墓一事,。經調查,這一墓地共耗資約31萬元,其個人出資共11萬元,。
調查組沒有發(fā)現網文中所聲稱的“建有守墳墓的房屋”和“守墳人”,。
情況匯報指出,根據聯合調查組調查掌握的事實,,可以判斷網文中所述內容基本與事實不符,,屬于捏造和夸大。
此外,,調查情況匯報提到,,2007年,該墓穴陸續(xù)建設了相關附屬設施,。根據湖南省發(fā)布的相關規(guī)定,,“在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以外的地方建造墳墓,;恢復和建造宗族墓地;建造永固性墓穴,、活人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根據該規(guī)定,,隆回縣民政局已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