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王某就是這樣被套路的,。2016年10月,王某為朋友擔保貸款2萬元,,簽合同時虛增至4萬元,。后朋友突然失聯(lián),“被違約”后,,王某只得聽從借貸公司安排,,向另一家借貸公司借款4萬元,,這次合同借款又虛高至6萬元。不久后又再次“被違約”,,不得已再向其他公司借貸,。如此循環(huán)往復,最終債務從4萬元“滾”到140萬元,。
——軟硬兼施索要債務,,借助訴訟侵占財產(chǎn)。在催討債務過程中,,“套路貸”公司常會采取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如非法拘禁、跟蹤盯梢,、滋擾親屬,、強扣車輛等,有的甚至會以之前制造的假合同,、假流水,,通過訴訟、財產(chǎn)保全等司法手段侵占受害人財產(chǎn),。
在山西運城公安破獲的微貸網(wǎng)公司一案中,,6名受害人均被以違約之名強扣車輛。在杭州公安查獲的一些案件中,,一些“套路貸”公司還成立所謂的“法務組”,,專門負責暴力催收。有公司甚至在受害人簽完合同,、貸款尚未到手,,就認定其“違約”,并強扣車輛,。
受害者舉證難維權(quán)難應規(guī)范民間借貸開發(fā)更多金融產(chǎn)品
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向“套路貸”借款的主要是急需用錢又無法從銀行貸到款的一部分人群,或者涉世不深,、對“套路貸”知之甚少的年輕人,。他們大都深信自己能及時將錢還上,卻不知早已陷入“套路貸”團伙一環(huán)一環(huán)的圈套中,。
江蘇省無錫市公安局濱湖分局有關(guān)辦案人員介紹,,這類案件辦理有三難,一是“套路貸”公司主要負責人犯罪故意認定難,,他們一般不會直接參與放貸后的暴力催收,、敲詐勒索等行為;二是敲詐勒索罪名認定難,“套路貸”公司有合同在手,,受害人卻是口說無憑,;三是一些“套路貸”公司擅于使用軟暴力,非法拘禁等罪名認定難,。
“‘套路貸’的可怕之處在于,,犯罪嫌疑人善于利用法律規(guī)則制造有利于自己的證據(jù)?!焙贾菔泄簿中虃芍ш犞ш犻L賈勤敏說,,“打官司打的是證據(jù),受害人往往拿不出被套路的證據(jù),。當被‘套路貸’團伙起訴后,,受害人不一定能得到法律支持?!?/p>
法律人士建議,,司法機關(guān)應對“套路貸”罪名適用、定罪數(shù)額,、共同犯罪認定,、跨區(qū)域管轄等問題進行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多地辦案人員認為,,一方面對“套路貸”要嚴厲打擊,,另一方面應在規(guī)范民間借貸行為的同時改進金融服務,鼓勵正規(guī)金融機構(gòu)開發(fā)面向不同群體的信貸產(chǎn)品,,更好滿足市場需求,。此外,要廣泛宣傳“套路貸”的危害,、作案手法,,讓廣大群眾有防范意識,避免被“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