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是指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的“陽合同”用于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同”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彼此心照不宣,,目的就是逃稅,。
>>事件反轉
崔永元向范冰冰道歉
“4天6000萬”與她無關
范冰冰工作室:從未簽“陰陽合同”將全力配合調查
崔永元微博爆料明星簽“陰陽合同”,一石激起千層浪,,明星天價收入和逃稅,,成為網友熱議的焦點話題,。在后續(xù)采訪中,崔永元更是毫不諱言自己還有一抽屜這樣的合同,,“隨便拿出來一個當事人都得進去,,牽扯到的全是大腕兒!”對此,,范冰冰工作室發(fā)布“嚴厲”聲明澄清,。昨日,范冰冰工作室負責人回應相關媒體稱:范冰冰工作室及演員范冰冰從未通過“陰陽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核查,。
昨日,對于范冰冰目前的輿論處境,,崔永元回應媒體明確表示,,“4天6000萬片酬合同”所指并非范冰冰,并向受到牽連的范冰冰,、徐帆,、劉震云女兒劉雨霖三位女性道歉。崔永元還透露,,影視行業(yè)偷稅漏稅現象比大家想得嚴重得多,,涉案金額遠超目前曝光金額的10倍以上。至于5月28日微博中所曝光的涉事明星,,他透露并非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團伙”,并透露該團伙涉及到此次《手機2》,。
據業(yè)內人士分析,,對于領著天價片酬的明星來說,這種操作效果驚人,。就拿被崔永元曝光的兩份合同來說,,小合同1000萬是稅后收入,已經將稅負轉嫁給甲方公司,,而隱藏的5000萬大合同則大有貓膩,。按稅法規(guī)定,影視,、演出,、表演所得屬于勞務報酬,理應按3級累進稅率表納稅,。按稅法粗算,,當事人可能涉嫌逃避個人所得稅2000多萬,在應納稅額中占比極可能超過法律紅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