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那些逃稅的明星
毛阿敏
偷稅漏稅近4萬
1989年,,毛阿敏在黑龍江演出5天,,賺了6萬元,偷稅漏稅近4萬元,,經報道后,,引起全國公憤,并被原單位關了3個月的“禁閉”。當時的罰款總額達到60多萬,。5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稅案風波,,因漏稅,,毛阿敏需補繳27萬稅款。
劉曉慶
偷稅漏稅達1458.3萬
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1996年以來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漏稅達1458.3萬元。因數額巨大,,劉曉慶蹲了1年多的大獄,。作為在中國影壇金字塔尖的女星,劉曉慶過去的成就有目共睹,,盛名之下,,因為偷稅漏稅,劉曉慶依舊沒能逃脫牢獄之災,。
林志玲
補稅額高達千萬
2008年初,,“臺灣第一名模”林志玲首次登上臺灣藝人補稅榜,,補稅額高達千萬新臺幣,。林志玲的媽媽堅稱女兒不會漏稅,而林志玲也一直不出面澄清,。終因涉嫌報稅不實,,稅務部門要求其補稅及罰款共近千萬元新臺幣。雖然法官沒有傳訊林志玲,,但她曾親自到臺北法院出庭,。
大S、小S
補繳稅款3000萬
2006年7月,,臺灣藝人大S徐熙媛,、小S徐熙娣被臺灣稅務部門列為頭號追稅對象,。5年來兩人少報收入近億元新臺幣,按條文規(guī)定計算,,兩人須補繳稅款高達3000萬元新臺幣,。
在美逃稅會從重處罰
一輩子都翻不了身
從現實來看,明星由于片酬畸高,、收入來源多樣,,由此衍生出的避稅、逃稅等渠道更是五花八門,。明星逃稅不是看熱鬧的小事,,甚至可能是整個演藝圈的集體失范。在稅務稽查監(jiān)管方面,,美國的做法可資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