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公司先是利用同學關(guān)系,、學長關(guān)系套近乎,消除學生的防備心,,騙學生入套,;
簽訂借款合同時,合同書里僅僅標注借款金額和時間,,也不注明借款利息等細節(jié),,給借款人“零利息”借款的錯覺。
在借款人簽字按手印后,,才口頭告知借款人額外的利息等費用,。
“校園貸”借款人小陳:他們每次都是說看你借幾天,算多少利息,。比如6000元,,第二天還利息500元,還不上罰300元,。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桃源派出所袁成彬:在偵辦這個案件當中,,發(fā)現(xiàn)嫌疑人以5天為一個計費周期,收取30%的利息,。如果出現(xiàn)不能按時還的情況下,,逾期費是一小時500元。
誘騙借款人簽訂合同入套后,,不法分子還會想方設(shè)法壘高借款人的債務,。
“校園貸”犯罪嫌疑人:當事人如果沒錢償還這筆資金的話,就會被要求通過別的借貸公司,,借錢來平這筆債,。
但這個時候,借款人到手的現(xiàn)金就會大打“折扣”,。比如合同借10萬,,借款人到手只有2萬還上家,而另外8萬則成了第二家放貸公司的利息,、押金和手續(xù)費,。
不僅如此,,一些不法分子還通過逼迫借款人簽借條等方式,壘高債款,。
軟硬兼施逼債受害家庭苦不堪言
在放款人上門催債前,,深圳的王女士就已經(jīng)遭遇過各種軟暴力。
“校園貸”借款人家長王女士:家里的電話被他們一個接一個打,,到最后就用“呼死你”的電話轟炸,。
我們也沒有能力還,他們就采取很激烈的手段,,比如,,拿膠水塞住門鎖了、噴漆等,,然后進行恐嚇,,說要把孩子砍死,打殘之類的,。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桃源派出所袁成彬:借了實際意義上第一筆錢之后,,嫌疑人就要求受害人將手機通訊錄、微信好友通過同步助手打包一份發(fā)給他們,,以便于向受害人家長進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