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夫妻電魚6年購百萬房產 警方3天偵破非法捕撈首案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洪雪)非法電魚,是一種絕戶式的捕撈方式,,被電過的魚即便能逃脫,也會導致畸形,,無法繁殖,對漁業(yè)資源及水域生態(tài)破壞極大,。
近日,,浙江省衢州警方啟用“天鷹”系統(tǒng)偵破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錢某夫妻做了6年非法電魚的當行,,用這種手段捕撈的魚類超過4萬斤,,非法獲利60余萬元,。
夫妻非法電魚被抓:阿里“天鷹”系統(tǒng)智能識別相關嫌疑人
夫妻非法電魚6年,,獲利購百萬房產
錢某夫婦是漁民,識字不多,但早就知道電魚是非法的,。
據(jù)錢某交代,,傳統(tǒng)的地籠,、絲網的捕魚方式“太累了”,,收獲也不大,。于是他購買了電魚所需的相關工具,,想電魚多賺點錢,。
從2012年開始,,連續(xù)6年,,每晚6點到10點,,錢某夫妻二人都會劃著漁船,前往浙江衢州信安湖水域及支流電魚。電觸桿插入水面,,馬上見到半徑一米的范圍內,各類魚種都翻起白腹,,飄在水面,。
錢某夫婦每天都會把電來的魚轉手賣到衢州雙方菜市場或附近的飯店,。6年來累計非法獲利達60余萬元,妻子用這些錢做起了理財,,還買了套價值百萬的房產,。
據(jù)悉,,此前這對夫婦就因非法電魚被罰過,所以對相關的規(guī)定非常熟悉,。根據(jù)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相關規(guī)定: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者,,應予立案追訴。但每次被抓時,,錢某夫婦的非法捕撈數(shù)量均未達到立案標準,。他們隨捕隨銷,銷贓方式隱蔽性且流動性強,,警方很難掌握嫌疑人的具體犯罪事實與涉案金額,,導致后續(xù)量刑和處罰發(fā)生困難。
怎么樣才能讓掌握這對夫婦的確鑿證據(jù)呢,?
“天鷹”20分鐘摸清疑犯12天銷贓軌跡
民警請來“AI神探”之稱的阿里云城市大腦天鷹系統(tǒng),。據(jù)民警介紹,“天鷹”系統(tǒng)曾幫衢州警方偵破多起盜竊案,。
夫妻非法電魚被抓:阿里“天鷹”系統(tǒng)捕捉犯罪嫌疑人每日的銷贓軌跡
“天鷹”系統(tǒng)對錢某夫婦經常活動地區(qū)的上百個攝像頭,,進行實時布控與交互式識別搜索,,僅用20多分鐘就鎖定了錢某夫婦及多名參與銷售非法捕撈水產品的魚販,并成功捕捉了錢某夫婦等人跨越12天內的每日銷贓軌跡,,甚至對其未來的行動軌跡做了預測,,掌握了多個證據(jù),大大節(jié)省了警方的布控成本,。
目前,,錢某夫婦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批準逮捕,。
衢州市水政與漁政執(zhí)法支隊副支隊長介紹,,電魚是絕戶式的捕撈方式,會導致水域中各種水生物死亡或受損,,生物鏈遭到破壞,,“之前信安湖水域電魚的人為數(shù)不少,現(xiàn)在沒人敢再電魚了,?!?/p>
警方介紹,“天鷹”系統(tǒng)大大降低了警方的破案成本,,提高了破案效率與對犯罪的威懾力,,且這種系統(tǒng)只針對犯罪嫌疑人,,普通民眾無隱私泄露之憂。
夫妻非法電魚被抓:警方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錢某某,,收繳電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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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水庫里“電魚” 兩男子獲刑
本報訊(記者安然)因為在密云水庫里“電魚”,,兩名男子近日被密云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
據(jù)密云法院通報,,今年5月20日21時許至21日2時許,,被告人齊某、王某在密云水庫九松山水域,,禁漁期內使用國家禁止的電魚工具,,非法捕撈水庫魚共計29.7公斤。經北京市密云區(qū)價格認證中心認定,,所捕撈水庫魚價值人民幣857元,。此二人被巡查的工作人員抓獲,起訴至密云法院,。
這是密云法院受理的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法院高度重視,邀請市,、區(qū)人大代表相關部門人員以及漁民代表共計50余人旁聽案件審理,。法院認為,在案證據(jù)足以證明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成立,。
鑒于被告人齊某,、王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齊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在案扣押的電魚工具依法沒收。
作為首都生態(tài)涵養(yǎng)區(qū),,密云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密云水庫,,實行最嚴格的水源保護制度,嚴肅查處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行為,,確保水質絕對安全,。J060
夫妻非法電魚被抓 非法電魚,,是一種絕戶式的捕撈方式,,被電過的魚即便能逃脫,也會導致畸形,,無法繁殖,對漁業(yè)資源及水域生態(tài)破壞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