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沉迷夜場男子挪用71萬公款逃亡10年終被抓)
最近,,浙江嘉興警方抓獲了一名在外潛逃了十年的逃犯,,陳某,。十年前,,他貪圖享樂,,竟然挪用公司貨款70多萬元,,在夜場消費。被發(fā)現(xiàn)后,,他就開始了東躲西藏的逃亡生活,。
2006年的時候,二十出頭陳某在朋友的介紹下,,進了嘉興一家電子公司做銷售,。因為工作原因,經(jīng)常要請客吃飯,,還會去一些高級會所,。這對剛剛進入社會的陳某來說,誘惑力太大了,。有時候,,一晚上就要消費幾千甚至上萬塊,陳某漸漸喜歡上了這種感覺,。
記者:喜歡這種場所什么呢,?
嫌疑人陳某:就是那種高高在上這種感覺。
但是陳某當時一年的收入只有三萬塊,,根本支撐不起這樣的消費,。不過在跑業(yè)務的時候,他都會收到提前支付的一些預付款,還都是現(xiàn)金,。這就讓陳某動起了歪腦筋,,借著招待客戶的名義,大大方方地用了這些錢,。
嘉興經(jīng)開公安分局塘匯派出所民警劉利偉解釋:“他就是泡酒吧,,有的時候酒喝多了,甚至在酒吧里會說今天我包場所有的酒都我來買,。甚至在酒吧里面一晚上消費三四萬,。”
在接下來一年多的時間里,,陳某一共挪用了20多筆,,共計71萬元的貨款,全部用于夜場消費,。到最后,,他一個生意都沒談成,提成也拿不到,,這個窟窿就補不上,。到2008年底,公司開始查賬,,陳某的事情終于敗露了,。
嘉興經(jīng)開公安分局塘匯派出所民警劉利偉稱:“查出少了71萬多元,家屬積極退贓,,退了24萬多,,還剩475000元左右。這個嫌疑人可能在資金籌措方面有問題,,還有擔心法律的制裁,,所以就選擇了逃跑?!?/p>
逃跑之后,,陳某用了假身份跑到江蘇,他送過快遞,,做過酒店領班,,過著東躲西藏的日子,不敢跟家里聯(lián)系,,聽到警笛就渾身發(fā)抖,。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十年,直到最近被警方抓獲歸案,。
嫌疑人小陳說:“原來聽到警報聲還心跳加快,,那天抓我的時候,,反倒沒這個心態(tài)反倒很平和。非常后悔拖累了家里,,也對不起單位,。”
雖然目前陳某已經(jīng)還清了欠款,,但因為涉嫌職務侵占罪,,他將會接受法律的制裁。
原標題:會計挪用公款打賞930萬女主播們應退錢 對于打賞應嚴格根據(jù)《刑法》,,對“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