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澎湃新聞從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人民法院獲悉,28日上午,,該法院對一起公共汽車司乘沖突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周某某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醉酒乘客搶方向盤 被告人周某某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周某某即搶奪司機方向盤要求停車,導致車輛突然改變行駛方向,司機將客車緊急制動后,停在道路北側(cè)的路肩上。
18日下午2點過,,綿陽城區(qū)3路公交車上,,一名中年女子在公交車離站后要求下車,與司機說話過程中突然搶奪方向盤,。站在前門附近的一名男子急忙上前,,將該女子抱住后拉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