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長“疑罪從掛”案正式宣判張玉璽終獲無罪
央廣網夏邑1月30日消息(記者常亞飛)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29日)下午2點,歷經6個小時的庭審后,,有最長“疑罪從掛”案之稱的張玉璽案正式宣判,。河南夏邑縣人民法院宣告其無罪,,張玉璽當庭痛哭,。
所謂“疑罪從掛”,,是指被拘留或逮捕,,卻一直沒有起訴,、判刑的案件,。我們先將目光轉回27年前,簡單回溯這一過程,。1992年,,夏邑縣農民張玉璽和堂兄弟張勝利,、張葉卷入了一場鄰里斗毆,導致了鄰居張超明的死亡,。事發(fā)后,,張玉璽被刑拘,兩名堂兄弟逃到外地,。羈押5年后,,夏邑縣人民法院于1997年5月以故意傷害(致死)罪一審判處張玉璽有期徒刑十一年。張玉璽不服,,提出上訴,。此后不久,逃至外地的兩名堂兄弟被夏邑縣公安局刑拘,,成為案件轉折點,。同年10月,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張玉璽案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fā)回重審。
但羈押又持續(xù)了4年,。直到2001年,,夏邑縣人民檢察院對堂兄弟張勝利和張葉的起訴書否定了張玉璽的犯罪事實,張勝利和張葉也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后,,張玉璽終于被取保候審,。可取保候審的狀態(tài),,又足足持續(xù)了17年,。
“當然滿意啦,現在也沒有什么要說的,,腦子一片空白,,還不敢相信?!毕囊乜h法院當庭宣告張玉璽無罪,重審開庭結束,,重獲清白的張玉璽言語中充滿了喜悅,,這與宣判無罪前的他判若兩人。
“抬不起頭”,、“悶悶不樂”,、“沒有說法”,張玉璽曾用三個關鍵詞描述此前的生活狀態(tài),,這一切都因為27年前的一場鄰里糾紛,。
據夏邑縣人民檢察院對張玉璽的起訴書指顯示:“1992年7月3日上午,張玉璽因糾紛與本村村民張公社發(fā)生口角、撕打,,繼而引起雙方家人多人參加的撕打,。在毆斗中,被告張玉璽手持鐵叉猛擊張公社父親張超明的額頂部,,致使張超明當即倒地昏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后來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最終二審判決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
張玉璽的辯護律師徐昕介紹:“這個案件是92年案發(fā),,97年判了張玉璽故意傷害致死罪成立,判11年,,隨后就發(fā)回重審,,但是重審至今二十多年,今天是首次開庭,。我之所以介入這個案件,,也是因為這是‘疑罪從掛’時間最長的案件?!?/p>
根據此前《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由此對照這27年的時間,,徐昕認為案件多處涉嫌程序違法。
他說:“這個違法就是嚴重超過審限,,1997年發(fā)回重審,,到后來一直沒有再開庭。我們催他,,他才開庭,。第二個嚴重的程序違法就是超期羈押,因為張玉璽是被羈押了7年時間,?!?/p>
張玉璽告訴記者,,發(fā)回重審的二十多年來,他幾乎年年都去找相關部門,,但是遭到了互相推諉,,自己像個皮球被踢來踢去。
對于今后的打算,,張玉璽說已在申請國家賠償,,具體還要和辯護律師進行溝通。徐昕表示:“他從1992年被抓,,關在看守所,,一直到2001年才放出來,羈押了9年時間,。既然宣告無罪了,,那就該要賠償的。準備春節(jié)之后再具體根據賠償項目給他寫一個國家賠償申請書,,數額大概和我們原來計算的差不多,,應該一百萬左右?!?/p>
和張玉璽一樣,,徐昕對當庭宣判無罪的結果也十分滿意,談到國家賠償,,他認為比錢更重要的是一個人九年的自由時光,。
徐昕說“這27年,他整個家庭處于一個懸而未決的狀態(tài),,本來應該及時開庭的案件拖到二十多年之后才開庭,。所以這個案子不僅僅死者是受害者,張玉璽一家也是受害者,,因為2001年的生效判決就確定了不是他干的,,是另有真兇,所以我也感謝法院的判決,,給了他清白,。”
對于事情的后續(xù),,中國之聲將持續(xù)關注,。
最新進展是,昨天(29日)晚上,,夏邑法院官方網站發(fā)布了張玉璽案情況說明。法院表示,,該案被長期擱置,,作為審判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將深刻汲取教訓,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相關責任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原標題:河南鹿邑農民被判十余載獲無罪:申請千萬賠償,,地方啟動追責文/于揚,、李玉坤大河客戶端10月9日報道,2006年6月6日,,一個看似特別吉利的日子,,卻改變了鹿邑縣農民陳德起、丁廣記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