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津云追蹤]“20年后打老師”案今宣判,,留下5個疑問……
津云新聞記者陳慶璞發(fā)自河南欒川
今天,,“20年后打老師”一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常仁堯有期徒刑1年6個月,常仁堯當庭表示將上訴,。10日下午,,辯護律師到欒川縣看守所會見了常仁堯,,溝通上訴相關(guān)事宜,。
律師會見常仁堯常妻洪某在外等候
不管什么理由,,報復老師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不僅常仁堯在法庭上認罪悔罪,,社會公眾對此也達成了共識……案發(fā)距今已半年有余,,一審終于塵埃落定,。不過,法院的量刑以及法庭審理過程中透露的一些細節(jié),,仍然讓公眾心存疑問:大家起初普遍認為的一起治安案件,,為何最后卻對簿公堂并判罰被告鋃鐺入獄?
疑問一
張某林過度體罰學生真的“沒有證據(jù)”
本案審判長在答記者問中指出,,現(xiàn)無充分證據(jù)證明張某林對常仁堯的教育方式明顯不當,,不能認定被害人存在過錯,“本案中沒有證據(jù)證明近二十年前老師對被告人有嚴厲體罰的行為”,。
在案件第一次審理中,,欒川縣實驗中學副校長田占柱出庭作證稱:“在平時的工作中,這個人有點內(nèi)向,,但是沒有發(fā)現(xiàn)其他學生(稱受到張老師體罰),或者說有違師德規(guī)范這方面的情況,。應該是一個比較負責任的老師,。”
但據(jù)常仁堯當庭供述以及此前媒體的報道,,常仁堯以及其他學生確實存在被張某林過度體罰的情況,,此不贅述。
去年12月案發(fā)后,,津云新聞記者曾來到欒川,,在欒川實驗中學門口的隨機采訪中,一位初二學生曾表示在讀初一時看見過兩位同學被張某林體罰過,。
常仁堯妻子洪某表示,,常仁堯本人為人仗義、有擔當,,絕不是小肚雞腸的人,,如果不是當年被張老師打的太厲害,留下了心靈創(chuàng)傷,,常仁堯是不會出現(xiàn)那么激動的情緒反應的,。“我們說常堯(家人習慣稱常仁堯為常堯)有善心,,為人好,,并不是給他洗白?!焙槟痴f,。
而欒川縣教體局近日就“打老師案”回復網(wǎng)友提問時表示:“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教學中存在一些簡單生硬的做法?!?/p>
疑問二
部分同學撤回證詞,,為什么
據(jù)了解,本案辯方律師及家屬在準備案件的過程中,,曾遇到了證人撤回證詞的情況,。
常仁堯妻子洪某告訴津云新聞記者,有四五位常仁堯的同學在案件準備過程中撤回了證言證詞,,“本來這些證言證詞都做好了,也有簽字,,但那幾位同學因為單位的要求,,不得不撤回?!睋?jù)了解,,這幾個同學都很理解常仁堯的處境,但迫于壓力只能撤回,,“我們也理解人家的做法,,不能因為我們讓人家承擔(丟掉工作)的風險”。
洪某表示,,也有一些在外地的或者留在本地但顧慮較少的同學堅持為常仁堯做證,,“當時剛剛案發(fā),他們就主動站出來要求作證,?!?/p>
與這些主動證明張某林存在過度體罰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欒川實驗中學副校長田占柱在庭審中先是表示“未發(fā)現(xiàn)張有體罰行為”,;后在庭審中,,辯方律師對其連問“有沒有調(diào)查過張某林是否體罰常仁堯”“誰把學校對常仁堯的控告書傳播到網(wǎng)上?”等5個問題時,,田占柱一概用“不知道”或“我拒絕回答”等來回答,,場面一度尷尬。
疑問三
張某林始終隱身是自身意愿嗎
從案發(fā)至今的半年中,,只接受了一次媒體采訪的張某林,,始終保持“隱身狀態(tài)”。
據(jù)了解,,常仁堯的父親,、姑姑、妻子以及其他朋友,,前后共20余次到張某林家登門致歉,,但張某林都未做出積極回應。常仁堯妻子洪某三四次登門拜訪,但張老師家有時大門緊閉,,偶爾有小孩出來說:“我爸爸不在家,,你們走吧!”而常家人試圖電話和張某林溝通時,,對方有時不接,,有時知道是常家人后直接掛斷。
洪某表示:“我們覺得可能人家不想見我們,,就麻煩村干部登門拜訪,,但張老師也并沒有什么表示?!?/p>
只有一次,,常仁堯一位家屬在找張老師時,張某林的愛人告訴這位家屬:“是學校和教育局不愿意,,不是我們要告,。”
通過這一表態(tài),,似乎可以看出張某林并無意將常仁堯送進監(jiān)獄,。數(shù)月前,張某林在接受媒體視頻采訪時,,曾表示“只要他公開道歉,,我還認他是學生,該說話時還是會為他說話,?!?/p>
但既然做了這一表態(tài),又是什么促使張某林始終對常家人避而不見呢,?“我們希望張老師能出庭,,希望能化干戈為玉帛,可兩次庭審張老師都沒出面,?!焙槟潮硎尽?/p>
作為常仁堯行為的受害方,,作為案件的直接相關(guān)方,,張某林的“隱身”令不少公眾感到費解。
一位和張某林相熟的鄰居告訴津云記者:“其實,,我個人認為,,張老師不出面是正常的,案發(fā)那幾個月他出門都把頭包的嚴嚴實實,,心理壓力很大,,肯定是想著風波早點過去。不管是案發(fā)、一審或者二審,,每一個節(jié)點對他其實都是一次傷害,,換誰都不想露面?!?/p>
疑問四
個人恩怨有無必要上升到另一層面
常仁堯在庭審中辯稱,,自己和張某林老師之間是個人恩怨,并非針對整個教師群體,,而且事出有因,,是因為張某林曾對自己實施過度體罰。
然而,,本案最終以公訴案件的形式出現(xiàn),。公訴人在起訴書中稱:“常仁堯的行為,不僅破壞了社會秩序的安定,,而且使公眾所樹立的良好的尊師重道價值觀念受到了沖擊?!狈ㄔ簩徖硪舱J為,,“常仁堯的行為不僅嚴重侮辱了張某林,嚴重影響了張某林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而且嚴重違背了中華民族尊師重教的傳統(tǒng)美德,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破壞社會道德準則和公序良俗,。”
這樣,,網(wǎng)友眼中孤立的“打老師”事件,,就從常仁堯和張某林之間的個人恩怨,上升到常仁堯?qū)φ麄€教師群體,,對師道尊嚴乃至社會公序良俗的挑戰(zhàn),。這一轉(zhuǎn)變,也帶來了不少的疑問,。
常家人認為,,公訴人和法院的相關(guān)表述,和案發(fā)時學校以教師名義發(fā)出的控告書一樣,,存在著夸大之嫌,,令人難以接受。
洪某表示:“控告書中把常堯說成是人渣,、惡勢力,,現(xiàn)在又把治安案件轉(zhuǎn)變成刑事案件,把個人恩怨上升為常堯?qū)ι鐣捕ār值觀的挑戰(zhàn),,我們真不知道這是想把局面弄成什么樣,?”
疑問五
量刑是否過重
法院一審判罰常仁堯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不僅常仁堯及其家人難以接受,,不少公眾也覺得量刑過重,。
洪某表示:“不僅給定罪了,還判得那么重,?!?/p>
一位網(wǎng)友表示:“判一年半太重了,感覺判個緩刑,,既能起到懲戒作用,,也符合事件的嚴重程度?!?/p>
而另一評論則說:“1年6個月略重,,一年的話估計他家里就好接受了,已經(jīng)羈押了半年多,,執(zhí)行刑期也沒多少了,。”
……
但是,,不同的位置,,似乎有著不同的看法。張某林的一位鄰居,,同時也是欒川縣的一位教育工作者表示,,法官量刑有法律層面的考量,如果處罰太輕的話,,起不到相應的懲戒和震懾作用,客觀上會縱容那些用不理性手段面對老師管教的學生,,有可能產(chǎn)生更多的不良事件,。
自從常仁堯在杭州東站被拘,上個月的首次開庭是妻子洪某第一次看到他,,今天宣判是見的第二面,,“感覺他比上次庭審更瘦了!”
“打老師”案至今,,常仁堯和張某林兩家,,似乎都成了受害者。那是什么導致了這一結(jié)果呢,?
今天上午,,備受關(guān)注的“男子20年后打老師”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打人男子常仁堯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常仁堯當庭表示上訴
20年后打老師開庭 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男子當街反削20年前班主任”一案,。此前,,常某堯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捕。郭京朝律師稱,,將做無罪辯護,。
20年后打老師開庭 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男子當街反削20年前班主任”一案。此前,,常某堯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捕,。郭京朝律師稱,,將做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