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小車追尾工程車后起火致2人死亡,,司機疑只報警未挪車惹爭議
7月16日3時許,北京朝陽區(qū)南四環(huán)外環(huán)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cè),,一輛小型普通客車由西向東方向行駛時,,與前方一輛輪式自行機械車輛尾部相接觸后起火,。
事故造成小型普通客車內(nèi)司機及乘客2人死亡,,兩車損壞。
目前,,此事故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處理中,。
2019年7月17日,一輛疑似路虎suv追尾一輛鏟車,,發(fā)動機開始冒煙,,鏟車司機下車后,只顧打電話,,并未對鏟車進行挪車,,并對suv車內(nèi)人員進行搶救,之后車內(nèi)2人死亡,。
在視頻中,,鏟車司機只顧在一旁通電話,有路人勸司機挪車救人,,但是鏟車司機并未理睬,。之后suv車頭起火,火勢吞沒整個車身,,車內(nèi)2人死亡,。
在視頻中,有一名路人大聲跟正打電話報警的司機說,,“你把你的車往前挪,,都炸了。”另一名路人說,,“司機還報警呢”,,“先把人弄出來啊”、“已經(jīng)不行了”,。
網(wǎng)友議論紛紛:
“不管誰的責任,,救人都是首位的,這是做人的基本,,這個鏟車司機的做法真是讓人無法理解!”
“這個鏟車的駕駛員良知去哪了!”
“cao,,鏟車作為工程車,不得在道路上行駛,,除非道路圍起來成為施工場地,。
起火了,也不會把鏟車往前開一點!這是不積極施救!”
“你是沒有學過交通法,,沒有駕照吧,,考科目一就有相關(guān)知識,他沒有救人是違法的”
“這種情況可以定為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在法律上叫放任事態(tài),,刑法第十四條有寫哦”
“為什么其他車沒追上就他追上了,最開始的責任肯定是后車的,,撞上之后都期待鏟車司機像司馬光一樣那么機智恐怕也是不太現(xiàn)實,。所以還是要把生命權(quán)掌握在自己手里,開車不要走神了,?!?/p>
“交通事故來說,追尾理應后車全責或主責,。鏟車司機不挪車,,可能猜SUV里的人非死即傷,他無責或次責,。假若次責哪怕一丁點,,救了車里人重傷終身殘疾或干嘛的,天文數(shù)字醫(yī)療費源源不斷賠不起,。假若SUV里人掛了....不用多說了吧,。”
“所謂追尾全責,,這是誤區(qū),,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鏟車沒有路權(quán),,燈光不符合道路要求,,司機夜晚很難及時發(fā)現(xiàn),,鏟車車速慢,在城市快速路低速行駛,,也極易造成司機誤判,。”
“鏟車沒有路權(quán),,它不能上公路行駛,。鏟車的燈光、剎車,、車速等都不符合道路行駛車輛的法規(guī)標準,,一個燈光不全,低速行駛的鏟車出現(xiàn)在城市快速路,,是對正常車輛的潛在危險,。在夜晚,后車很難及時發(fā)現(xiàn),,也很容易對鏟車車速做出錯誤判斷,。如果白色SUV沒有酒駕、毒駕等情節(jié),,鏟車司機肯定要負主要責任甚至是全部責任,。追尾就是后車全責?這是很幼稚的認識,是嚴重的誤區(qū),?!?/p>
“鏟車非法上路不是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后車判斷錯誤或者沒有留意前方情況才是主要原因,。即便是夜晚,四環(huán)主路燈光充足,,后車如果不是超速或者司機分神,,很難想象會追尾開得這么慢的鏟車?!?/p>
“鏟車不允許上路,,根本沒有路權(quán),肯定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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