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在欒川縣人民法院開庭,,休庭后未當庭宣判,。
2019年7月10日
欒川縣人民法院宣判。
宣判結果為:被告人常仁堯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六個月,。
【小央微評】莫以恨的借口為違法開脫
“20年后攔路打老師”一案今日宣判,,被告人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因備受關注而再引熱議,,因“事出有因”而飽受爭議。
然而,,法律面前,事實說話,。
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判決結果依法依律,就本案而言,,法院的審判公正合法,,捍衛(wèi)了法律的尊嚴。
公眾的爭議源于老師歧視體罰學生的同理與共鳴,。
被打教師的一些教育方式固然值得商榷,,但序不可亂,法不可違,,任何時候都不能因恨違法,,更不能以恨的借口為違法行為開脫罪責。
20年后打老師開庭 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男子當街反削20年前班主任”一案,。此前,常某堯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捕,。郭京朝律師稱,,將做無罪辯護。
原標題:直擊20年后學生打老師案庭審:向被打老師及其家屬誠懇道歉6月12日上午9時,,備受社會關注的“20年后學生當街打老師”一案在河南洛陽欒川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未當庭宣判。
20年后打老師開庭 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男子當街反削20年前班主任”一案,。此前,,常某堯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捕。郭京朝律師稱,,將做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