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追債在他人葬禮上播《好日子》,山東首例“軟暴力”案宣判
8月27日上午,,濟南市長清區(qū)人民法院對山東省偵破首例“軟暴力”案一審公開宣判,。
對被告人張帥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四萬元。對被告人賈傳煒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對被告人苑帥帥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對姚文選、宋葉群,、江良3名被告人以聚眾斗毆罪判處一年零六個月到一年零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經(jīng)法庭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帥從事高利放貸,,其妻被告人苑帥帥負責管理資金,,被告人賈傳煒、姚文選為張帥開車,,四被告人均參與追討借款,。張帥經(jīng)常糾集苑帥帥、賈傳煒,、姚文選等人采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催收借款,并聚眾毆打他人,,嚴重擾亂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以張帥為首、苑帥帥,、賈傳煒,、姚文選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在從事高利放貸業(yè)務(wù)過程中,,被告人張帥糾集多人向郝偉追債,,于2016年3月,將郝偉在某自行車店的自行車強行運走,,在郝偉之父歸還郝偉的借款后,,張帥向其索要自行車托運費及送還自行車的“押運費”1500元,共計23700元,;2014年11月,,被告人張帥為向被害人金偉追索欠款,在其住宅大門,、院墻上噴涂“金偉還錢張帥”等內(nèi)容,,并在金偉之父去世后在孝里鎮(zhèn)辦理喪事期間,糾集被告人賈傳煒,、苑帥帥等人在現(xiàn)場附近聚集,,用喇叭喊“金偉還錢”、放鞭炮,、播放歌曲《好日子》,、拉橫幅,,直至喪禮結(jié)束;2017年11月,,被告人張帥,、宋葉群乘坐被告人江良駕駛的汽車由濟南市歷城區(qū)至長清區(qū)途中,張帥因錯撥了被害人劉磊的電話,,二人在電話中發(fā)生爭執(zhí),。張帥即糾集被告人賈傳煒、姚文選,、宋葉群,、江良等二十余人,駕車來到長清區(qū)崮云湖街道辦事處范莊村西山苑廣義的院落,,對劉磊及從中勸架的苑廣義,、劉瑩實施毆打,劉磊,、苑廣義二人受傷,,其中劉磊構(gòu)成輕微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