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嚴格依法的基礎上兼顧情理,,盡最大可能實現“情理法”相融相通,,提升司法的溫情,不失為有益的嘗試,。
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對江秋蓮訴劉暖曦(曾用名:劉鑫)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2016年11月,,江秋蓮的女兒江歌在日本東京被陳世峰殺害,。在日本,,“陳世峰故意殺人和恐嚇案”是一起標準的刑事案件,陳世峰為被告人,,江歌與劉暖曦均為被害人,。而在國內輿論場上,“江歌案”的主要對立雙方則是江歌母親與劉暖曦及其家人,,并在沖突擴大后,,最終走上法庭。
一審宣判后,,媒體多使用“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來命名此案,。但從法院審理和裁判內容可以看出,這一案件名稱并不準確,。劉暖曦在案發(fā)后的應對不當,,侵犯的并不是江歌或江母的“生命權”,法院支持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也不是基于生命權糾紛的侵權賠償,?!敖锷徳V劉暖曦侵權賠償案”早已超出生命權糾紛范疇。在一審裁判中,,法院認定的理據有兩個重點,。其一是法院認為“根據現有證據,作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險引入者的劉暖曦,,對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盡到注意和安全保障義務,,具有明顯過錯,理應承擔法律責任”,。這里明確認為劉暖曦在案發(fā)時行為有“明顯過錯”,。
其二是法院認為“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發(fā)之后,,非但沒有心懷感恩并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并負擔全部案件受理費”,。這里指向的是案發(fā)后劉暖曦的過錯,。一審法院除認定劉暖曦應承擔民事賠償外,也不尋常地在裁判文書中對其進行了道德譴責,。
如我們所知,,一方面,法律是國家制定的強制性規(guī)范,本身就是多數人意志的產物,,集中體現了多數人所認同的情與理,;另一方面,法律只是底線的道德,,不是也不可能是情理的全部,。道德裁判向來為司法裁判所警惕,但近年來,,將情理法融入裁判文書卻有了越來越多的個案實踐。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成為被提倡的司法追求,。事實上,法院能在嚴格依法的基礎上兼顧情理,,盡最大可能實現“情理法”相融相通,,提升司法的溫情,無論對個案還是對審判,,均不失為有益的嘗試,。
就此案而言,具有確定性的基礎事實是:劉暖曦并非兇手,。因此,,對江歌之死,劉暖曦亦不負刑事責任,。劉暖曦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對江秋蓮負有賠償責任,,取決于劉暖曦對江母有侵權行為,且該侵權行為造成了對方傷害,,依法應予承擔賠償責任,。
僅從媒體披露的裁判中的說“法”部分來觀察,一審法院認定了劉暖曦對江母負有侵權賠償責任,,同時也認可了劉暖曦僅負部分賠償責任,。這是因為一則劉暖曦并非兇手;二來劉暖曦雖有過錯,,她承擔的法律責任應與其過錯相當,。綜合考量各項因素后,一審法院對江秋蓮主張的有證據支持的各項經濟損失1240279元,,酌情支持496000元,。
另有一項2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系法院考慮劉暖曦在事發(fā)后對江母發(fā)表刺激性言論所裁斷,。這樣的賠償比例分配是否適當,,其背后的劃定邏輯和標準是否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證據支撐,還有待更多事實的披露。雙方當事人是否認同這一裁判結果,,一審裁判是否會成為生效裁判,,也有待時間來回答。從個案的正義來說,,不管追求何種“情理法相統(tǒng)一”,,嚴格依法都是第一位的要求,兼顧情理不但不會因嚴格依法而失色,,相反,,相得益彰的“情理法交融”會更顯法治成色。
原標題:“江母訴劉鑫案”,,不只是一場簡單的生命權糾紛
原標題:江歌案被翻拍 當事人劉鑫發(fā)聲明中國直播網娛樂訊 日前,《底線》電視劇上映,更是反映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所以該電視劇上映之后引發(fā)關注以及熱議,。
2022-09-28 08:16:06江歌案被翻拍江母稱多次被劉鑫支持者電話騷擾:對方稱應該和平看待9月28日,,山東青島,。
2022-09-30 08:32:59江母稱多次被劉鑫支持者電話騷擾電視劇《底線》據說是根據真實案例改編的,。江歌媽媽認同就是根據江歌案改編的。劉鑫否認,。并稱保留追究責任。
2022-09-28 13:23:49疑似劉鑫賬號回應熱播劇改編江歌案原標題:當庭道歉,!天津二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譽,、榮譽民事公益訴訟案件5月1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由副院長翟紅擔任審判長
2022-05-19 14:05:21侵害袁隆平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