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侵后無法重建的19年人生
李佳今年32歲,,其中有19年,,她做著同一個噩夢。
夢里,,一個看不清長相的男人掐住她的脖子,,掐到快要窒息。即便只是描述這個畫面,,李佳都感到極度的恐懼,,她喘著氣,口罩一張一縮,。被性侵后無法重建的19年人生,!
這個夢真實發(fā)生過,。2005年8月,李佳13歲,。一天,,在父親家里,她被一個56歲男人王建強奸,,“再喊就弄死你”,,男人用力掐著她的脖子說。后來脖子成了她身上最敏感的部分,,假如被人觸碰,,她會大聲尖叫。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強奸的幕后指使是她的父親李國華和女友王珍,。賣掉李佳的初夜后,他們得了1500元的好處費,。之后,李佳又被賣到了兩家洗浴中心,,在那里被侵犯了三四十次,。
案發(fā)后,當(dāng)?shù)胤ㄔ号袥Q如下:王珍,、李國華因介紹,、容留賣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3 年,;強奸她的王建因嫖宿幼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5 年。
嫖宿幼女罪自1997年成為單獨罪名以來,,一直飽受爭議,。爭議的焦點是對受害幼女的污名化。然而在許多案例中,,她們是被脅迫的,。
2015年,嫖宿幼女罪廢除,。但19年來,,“嫖宿”兩個字始終纏繞著李佳。
李佳回憶起痛苦的往事,,揉碎的紙屑,。新京報記者 黃依琳攝
李佳不是她的名字,是化名,。
19年來,,她辛苦地藏著一個秘密,。擔(dān)心秘密藏不住,是她這些年最大的恐懼,。沒有形狀的恐懼,,把她的背和脖子都壓彎了,走在路上她抬不起頭,,感覺很多雙眼睛都在盯著自己,。就算抬起來,也不會有人知道她長什么樣——她總是戴著口罩,。
在家里,,李佳也戴口罩,有時睡覺也不摘,。房間十平米,,只放著一張床,卻是她的整片天地,。在床上躺著,,她才有安全感,閉著眼睛躺一整天,,什么也不干,。心情沒那么糟糕的時候,她會刷刷手機,,大數(shù)據(jù)推什么,,就看什么。她說這叫“大腦沒有意識地活著”,。
偶爾她會說服自己,,如果不說出去,就沒有人知道,。但大多數(shù)時候,,她說服不了自己,她覺得所有人都知道她的過去,。
給她造成痛苦的是“嫖宿”兩個字,。可為什么明明是別人的罪名,,卻讓她承受著罪名帶來的“懲罰”,?這和“嫖宿幼女罪”的認(rèn)定前提有關(guān)——侵害的對象必須未滿14歲,且是“賣淫幼女”,。
為了證明李佳是“賣淫女”,,被告人王建在2006年4月3日的警方調(diào)查筆錄中供述,“發(fā)生性關(guān)系時,,我看她沒什么反應(yīng),,我就知道她不是處女”,;“沒有反抗,都是定好的事,,她想找都找不到呢,。哪能反抗?”
這些讓她感到極其羞辱的謊言,,后來成為了呈堂證供,。在法院宣判“嫖宿幼女罪”之后,李佳的內(nèi)心充斥著巨大的冤屈,。這些年,,她無法找回自己的清白。
王建具體是怎么侵犯她的,?第二個強奸她的人長什么樣,?在洗浴中心待了幾天?那些記憶里最“羞恥”的細節(jié),,李佳“記不得了”,,她反復(fù)強調(diào),不是故意不說,,是“被大腦強制性刪除了”,。
羞恥也讓她遠離了外界。因為怕被別人說她是“小姐”,,她中斷了學(xué)業(yè),一同切斷的還有與同學(xué)的所有聯(lián)系,。和現(xiàn)在一樣,,那時候她也大部分時間躺在床上,緊閉房門,,不出去,,也不讓人進來,,“你們誰都別靠近我,,別和我說話”,她對母親大喊著,,嘭地關(guān)上門,。
在關(guān)上的房門背后,她會拿刀在手上隨便劃拉幾道口子,,不覺得疼,,也沒什么感覺。自殘持續(xù)了七年,,她討厭自己的身體,,她覺得臟,,這一切也是因為羞恥。
嫁人后,,擔(dān)心被丈夫發(fā)現(xiàn),她不再自殘了,。但還是一躺躺一天,極少數(shù)時候,,她會強制自己去做點事情,比如去學(xué)校接孩子,,短短20分鐘的路,,每一分鐘李佳都在經(jīng)受著折磨,,是不是所有人都把她當(dāng)作“賣淫女”?有時這種擔(dān)心被人看穿的恐懼會讓她一瞬間大腦空白,,“突然就不知道自己在哪,該坐什么車,,間歇性找不到家是常有的事”,。
一天,李佳刷到一條和她情況類似的新聞,,她沒細看,,快速地刷下去看評論。大多數(shù)評論都是善意的,,但還是有刺激她敏感神經(jīng)的言語,,“這個女孩怪誰呢,?現(xiàn)在才說,,早干嗎去了?”李佳聯(lián)想到自己,,“我有地方說嗎,?法院都判了,誰還相信我,?他們不相信,,我又說了,那我怎么辦呢,?”她越說越急,,氣憤和痛苦壓得她喘不過氣,,閉上眼睛緩了很久。
在與新京報記者交談中講起父親,,李佳說了24次“恨”,,和41次“害怕”。
在那個重復(fù)了無數(shù)次的噩夢里,,李佳從來沒有反抗,,只有恐懼。但在現(xiàn)實中,,她反抗過,。那是她第一次被侵害時。2005年8月的一天,,她坐在炕上看電視,,突然一個男人闖進來,撕她的衣服,。她用盡力氣推他踹他,。但她只有13歲,身高1米4,,王建是一個1米7的56歲成年男人,。她的兩只胳膊被按著,張著嘴大聲呼救,。
但呼救引發(fā)了更可怕的威脅,,對方掐著她的脖子“再喊就弄死你”。那一刻李佳真以為自己要死了,她放棄了反抗,絕望地僵在床上,。侵害結(jié)束后,,她蜷縮在床上靠著墻的角落里哭泣。
這件可怕的事發(fā)生在生父李國華家里,。1996年父母離婚,,母親周弘把她帶在了身邊,一同生活的還有再婚的丈夫,。出事的那天,,李佳和往常一樣去看望父親,在李國華和女友王珍出門后不久,,那個男人就來了,。
在她哭泣時,父親回家了,。他對女兒說,,“你要是說出去,,我就殺了你和你媽”。李佳顧不上怨恨,,恐懼吞噬著她,。
之后李佳“乖乖地聽話”了,以為只要順從就會沒事了,,但侵害卻一而再再而三地發(fā)生,。第一次強奸后,緊接著是第二次,,施害者還是王建,,后來,她又被一個叫李春介的男人強奸三次,。在后四次性侵犯的調(diào)查筆錄里,,“反抗”的字眼非常少。
還有一次比較激烈的反抗,,發(fā)生在她被賣到洗浴中心的頭幾天,。被關(guān)在漆黑一片的房間里,她拼了命地捶門,、大喊,、尖叫。漸漸地,,她沒力氣反抗了,。如今她想不起來當(dāng)時有沒有條件逃跑,洗浴中心的大門敞開沒有,。她說,,即便敞開,也沒有膽量跑,。前后15天,,李佳被三四十個男人侵犯,她形容自己就像機器一樣運轉(zhuǎn),。
放棄反抗也意味著絕望,。在洗浴中心,她的手機被沒收,,沒法求助,。那幾天,父親來找過她幾次拿錢,,走之前威脅她“敢跑就殺了你”,。一想到母親的個頭也不過1米5,根本干不過父親,她就陷入孤立無援的絕望,。
只有一次,,希望的曙光照亮過她。8月20日,,在被送到洗浴中心的第五天,,猶豫再三,她選擇相信母親一次,,借了一個手機向周弘撥出了求助電話,。
接到電話的母親報了警。在民警的幫助下,,李佳被解救了,。從洗浴中心出來,她光著腳,,立刻撲在母親懷里,,哭得厲害。面對民警和母親一連串的疑問,,她什么也沒有說,,堅持要回到父親那。
為什么要回到父親家,?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理解的困境,。李佳著急地解釋,“他說我不能回家,,否則會把我和媽媽都殺死,,我真的信”。此后的很多次,,面對民警,、律師、記者的質(zhì)疑,,她都重復(fù)著同樣的話,。
李佳的順從換來的是侵害的再次升級。調(diào)查筆錄顯示,,8月22日,,在回到父親家的第三天,王珍說帶她出去“溜達”,,那時李佳還以為她終于可以回家了。但她再次被賣到了另一家洗浴中心新圣潔,。9月2日,,經(jīng)過母親的不懈努力,李佳第二次被救出,帶到了派出所,。那時她已經(jīng)在新圣潔待了10天了,。
父親的威脅即便在派出所也如影隨形。在4份警方的調(diào)查筆錄里(2005年9月5日,、9月29日,、10月10日、2006年3月18日),,母親不在場,,李佳被迫撒謊,說是自愿的,,“我已經(jīng)被父親嚇得精神不太正常了,,不知道該說什么,不該說什么”,。另外5份筆錄(2006年3月14日,、3月16日、4月5日,、4月10日,、5月11日),李佳提到了“不同意”的字眼,。而這5份,,下面都有“以上情況是我在場的情況下完成”的周弘親筆簽字。
從侵害開始到結(jié)束,,“害怕”一直支配著李佳的順從,,但恐懼-順從這對關(guān)系,很久以前就牢牢扎根在了李佳的潛意識里,?!澳阒滥欠N刻在骨子里的恐懼嗎?”這天回憶起父親,,李佳把手里揉爛了的紙巾用力撕成碎屑,。“那種恐懼就像老鼠見了貓,,他說殺了我的時候不是說說而已,,他一抬手就能弄死我”。
在她的記憶中,,父親沒有一天不喝酒,他會突然毫無緣由地暴怒,,操起身邊菜刀,、酒瓶、杯子,往她身上砸過去,。在李佳的臉上,,現(xiàn)在還留著一道四厘米左右的傷疤。
女兒的說法在母親那里得到了證實,。周弘的頭上也有一道指甲蓋大小的傷疤,,是用刀砍的。李佳說的那種恐懼,,也刻在周弘的骨子里,。“我只要想起他,,心就會突然被提起來”,,她避免提到李國華的名字,而是用“那個畜生爹”來稱呼他,?!拔叶夹挪恢瑩?dān)心把女兒給禍害了”,,以前女兒去李國華家回來后,,周弘總會擔(dān)心地問,你爸摸過你沒有,。
李國華為什么要指使他人對親生女兒性侵,,這是一個謎。在2006年3月15日的警方調(diào)查筆錄中,,李國華供述,,把女兒的初夜賣掉,是王珍的提議,,“找個有錢的男的,,把李佳養(yǎng)起來,改善一下家庭條件,,我就說愛咋咋地”,。但王珍否認(rèn),在2006年3月16日的調(diào)查筆錄中,,她供述是李國華的主意,,“他想租樓房住,但沒錢,,讓我給李佳介紹一個有錢的朋友,。”
真實情況究竟是什么,,也是一個謎,。在多份調(diào)查筆錄中,,李國華提到女兒的語氣極其冷漠,他不記得女兒的生日,,對她的痛苦視而不見。第一次侵害發(fā)生時,,他和女友出去喝酒了,,算著時間回到家后,他瞥了一眼角落里哭泣的女兒,,然后打開了電視,,邊喝酒邊看。
對此周弘只能給出這樣的解釋,,“他想要兒子”“他人品太差,,連他爹都打”“他成天和小姐混在一起”“他沒錢”,這些都說完了,,她還是不理解,,“那個畜生,誰尋思他能干出這樣坑人的事,?”
李佳也想知道答案,,有兩次,她很想問問父親,,為什么要那么對她,?
第一次是她被強奸后,聽到父親的威脅,。那時她才意識到,,父親是知道這件事的。但她怕挨揍,,問不出口,。第二次是她被救出來后,拼湊出了事情的全貌,。但那個時候,,父親已經(jīng)被逮捕,她也沒有得到答案,。漸漸地,,絕望腐蝕了她,她不想問了,。
新圣潔洗浴幾經(jīng)易主,,如今已經(jīng)改名,大招牌底下還留著“新圣潔洗浴”的小字,。新京報記者 黃依琳攝
艱難重啟
“噓,!”每次周弘去李佳家,,開門總是看到女兒把食指按在嘴唇上,意思是“不許亂說話”,。周弘會使個眼色告訴女兒,,放心吧。到女兒家,,她會把手機靜音,,害怕律師和其他知情人給她打電話,一不小心在女婿和外孫面前泄露了那個可怕的秘密,。女兒曾威脅她,,“要是你給我搞砸了,我就抱著兒子跳樓”,。
李佳深信,,如果給丈夫和孩子知道她是“賣淫女”,這個家就沒了,。組建家庭,,是她自己的主意。那一年是2014年,,她22歲,,距離那件可怕的事已經(jīng)過去9年了。既然已經(jīng)在家里走不出來了,,嫁人起碼也可以從一個房子,,挪到了另一個房子,她想,。
丈夫是熟人介紹的,,大她9歲,沒有固定工作,,偶爾去飯店幫忙送貨,。初次見面的那天是在母親家里,兩人沒說一句話,,沉默了兩個小時,。不久,這個男人向她求婚,,她答應(yīng)了,。婚禮安排在當(dāng)?shù)氐木茦?,李佳穿著婚紗站在臺上,,司儀問什么答什么,有那么幾個瞬間,,她感受到了新生的快樂,,但大多數(shù)時候,,她木然地看著臺下的人吃飯。
同房之夜,,李佳閉著眼睛,,身體在發(fā)抖。為了讓自己看起來像個“正常人”,,她強撐著配合丈夫,。她欺騙丈夫,以前交過男朋友,。
這是她和丈夫撒的第一個謊,她知道開了頭,,就要用無數(shù)個謊言來圓,。有律師、記者找她,,她要想個理由,,比如說去見母親。她還要想,,丈夫如果問,,你為什么不帶我去。她要怎么回答,。撒謊太困難了,,她的生活圈子只有母親、丈夫和孩子,,她編不出一個出門的理由,。更重要的是,她害怕又自責(zé),,她覺得對不起丈夫,,甚至想到整個婚姻都是一場騙局:如果他知道自己的過去,還會娶她嗎,?
更多的時候,,李佳以沉默代替撒謊。每當(dāng)丈夫問她,,你為什么不出門,,為什么沒有朋友,為什么不工作,,為什么不快樂,,她總是低著頭,什么也不說,?!拔液ε滤麊栁?,我回答不上這些問題,只要做到安靜,,就不會說錯話”,。
久而久之,丈夫不再問她這些問題,。他習(xí)慣了妻子的“不正?!保屗谧约悍块g里呆著,,不打擾她,。有時丈夫在家里看電視,會把聲音調(diào)低,,李佳躺在不遠處的臥室里,,她想,他這是在陪我,。
李佳在床上躺著的那些日子,,丈夫承擔(dān)著更多的家庭負(fù)擔(dān),賺錢,、接送孩子,、買菜。每次李佳找不到路,,丈夫會來接她回家,。和他在一起,李佳有了安全感,,對他充滿了感激,。但她從未和丈夫表達過,“我們兩個零交流,,就像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的朋友”,。
丈夫為什么愿意和她過?她沒問過,,她猜也許是因為有了孩子,。婚后一年,,李佳生下了孩子毛毛,。毛毛還沒到一歲,李佳就和丈夫分房睡,,9年里不再有性生活,。她給丈夫的理由是孩子太吵,讓他帶著睡,。沒說的是,,她受不了和別人躺在一張床上,,即便是她最愛的孩子。
毛毛現(xiàn)在已經(jīng)小學(xué)二年級了,,一次他開玩笑說,,自己才不要找對象,因為媽媽在家啥也不干,,都是爸爸在賺錢養(yǎng)家,。聽到兒子這么說,李佳一個人回到房間,,關(guān)起門來,,大口呼吸,沉默地流淚,。如果丈夫和孩子不在家,,她會沖著空氣使勁地喊。
宣泄里有她這些年來巨大的不甘,。關(guān)于學(xué)校,李佳的記憶停在了小學(xué),。一張出事前三個月的畢業(yè)照里,,李佳看著比旁邊的同學(xué)更瘦小些,她身高1米4,,在班上坐第一排,。那時,她還是一個喜歡畫畫和跳舞的小女孩,,有著當(dāng)藝術(shù)家的夢想,。如今那些痕跡已經(jīng)被抹去了,畫出事后扔了,,舞蹈動作一個也不記得,。她再也沒有回到從前的夢想里。
她拒絕了母親介紹的所有工作,,面對其他“重啟人生”的提議,,她也覺得無望。有人建議她去找心理醫(yī)生,,她覺得可笑,,“誰也救不了我,我就問,,時間能倒回嗎,?”
即便如此,她的內(nèi)心深處,,還是有一件事可以“重啟人生”——把罪名改過來,。
坐了過夜硬座,,周弘提著行李箱凌晨3點到達目的地。新京報記者 黃依琳攝
8點到了,,該打胰島素了,。因為要掀起衣服打肚皮,周弘躲進了逼仄的廁所,。賣零食的列車員幾分鐘前來過,,小車?yán)镉兴{莓干、牛奶片,、芒果片,,她說不吃,有糖尿病,。這些年來她得了好多病,,除了糖尿病,還有腦梗,、心臟病,、肝囊腫、淋巴癌,。由于糖尿病引發(fā)的精神病變,,她的腳腕子比手腕還細。她不敢去醫(yī)院,,怕查出來鬧心,。
從2007年到現(xiàn)在,老家到北京的列車不斷提速,,從14個小時到6個小時,,但她只坐最便宜的硬座——128塊。對她來說也不是個小數(shù)目,,夠她吃半個月了,。
打完胰島素,周弘在三人座的硬座躺下,??伤恢上戮烷_始刷手機,,里頭收藏了很多文章,,內(nèi)容差不多是這些:“有事找記者打哪些電話”“貪腐局長被抓”“怎么去最高法院申訴”。
2007年3月的一天,,周弘收到判決書,,上面寫著“判定王建構(gòu)成嫖宿幼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吹竭@個結(jié)果,,不懂法的周弘還是氣得發(fā)抖,“那不就說我女兒是賣淫女了嗎,?”此后,,她申訴了八次,失敗了八次,。
剛開始周弘也鬧不明白“嫖宿幼女罪”和“強奸罪”的區(qū)別,,但卷宗里的一些細節(jié),讓她難以接受,。比如,,王建在2006年4月3日的調(diào)查筆錄中供述,“她愿意(和我發(fā)生性關(guān)系)”,。
本案的代理律師彭曄介紹說,,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奸淫幼女被視為強奸罪中的法定從重情節(jié),,最高可判處死刑,;而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罰為5至15年有期徒刑。
上世紀(jì)90年代,,司法機關(guān)在嚴(yán)打賣淫嫖娼時發(fā)現(xiàn)其中涉及幼女,,一些賣淫組織故意隱瞞幼女年齡,有嫖客則以聲稱不知對方未滿14周歲為借口,,試圖逃避強奸罪。為了區(qū)分開嫖宿幼女與普通嫖娼,,更嚴(yán)厲地處罰這種犯罪,,1997年,嫖宿幼女罪成為獨立罪名,,與強奸罪相區(qū)別,。
然而在實施過程中,立法初衷逐漸走樣,。在1997年-2015年間,,發(fā)生了多起性侵幼女案,涉案人多按“嫖宿幼女罪”定罪,,引發(fā)了學(xué)術(shù)界和媒體界的爭議,。據(jù)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全國“兩會”便有全國政協(xié)委員提出取消嫖宿幼女罪的提案,。
積極推動廢除該罪的全國婦聯(lián)執(zhí)委孫曉梅教授指出,,依據(jù)《兒童權(quán)利公約》所確立的“兒童優(yōu)先”“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所有兒童賣淫活動中的兒童均被推定為“被利用”的,而“嫖宿幼女罪”的名字會導(dǎo)致幼女被打上道德缺陷的標(biāo)簽,。
周弘最在意的是為女兒“正名”,,把女兒從“羞恥”中拉出來,也把她自己拉出來,。
這些年,,為女兒奔走,是周弘全部的人生,?!拔疫@個當(dāng)媽的,欠孩子一輩子”,。她說女兒以前很優(yōu)秀,,“不用管”。但“不用管”也許意味著疏忽,,她說不出女兒的成績排名,,女兒小學(xué)時畫的畫,她也沒印象,,“搬家時全扔了”,。女兒出事的那段時間,她忙著賣水果,,沒有每天給女兒打電話,,關(guān)心她在哪兒,直到女兒給她打求助電話,,她才瘋了一樣拼命去找,。
周弘困在了“贖罪母親”的角色里,她常念叨著“如果”開頭的猜想,。如果能早點離開那個家暴的丈夫,;如果第一次救出女兒后,再堅決一點,,不讓她回前夫家……女兒是不是就不會像這樣,。
法院的判定和母親的申訴,影響了李佳對于罪名的認(rèn)知,。一直以來,,她以為那件可怕的事留下了“賣淫女”的案底。她的大部分“恐懼”都來源于此:總有謊言被戳破的一天,,不是兒子日后考學(xué),,就是他參加工作的時候。
直到今年4月新京報記者到訪,,提醒她不必?fù)?dān)心影響孩子,。她才驚訝地意識到自己錯誤地背負(fù)著“罪名”,。她問記者,“你說我沒有案底,,是真的嗎?你沒有騙我吧,?”
周弘在北京借住在一對夫妻朋友家,。新京報記者 黃依琳攝
出事以后,母女感情一度撕裂,。因為怨不著父親,,李佳的怨恨發(fā)泄在了母親身上。大概有十多年,,李佳只喊母親的名字“周弘”,。一不順心,她就威脅母親要去跳樓,,這是她慣常的情感要挾,。周弘知道,這不是女兒的錯,。
一次,,她把帶血的衛(wèi)生巾扔在客廳泄恨,繼父拿著小塑料袋跟在背后默默撿起,。另一次,,母親帶她逛街,她走到一家服裝店,,指了一圈,,“一樣一件!花不到你的錢我就難受,!誰讓你生下我,,誰讓你倆離婚”。周弘低著頭想,,孩子說得對,,說啥也不能生氣,。她知道,,這也不是女兒的錯。
這些年,,母女間隔閡的縫隙逐漸被不理解填滿,。周弘不知道女兒最深層次的恐懼來源于“案底”。對于女兒的“反?!?,她的看法是“這孩子走不出來,總害怕給別人知道”。但再深一點,,女兒在洗浴中心被迫賣淫所帶來的羞恥,,她無法切身體會。
“媽媽不理解我”,,李佳常這么想,。有一次,母親給她介紹了一個賓館前臺的工作,,她朝著母親大喊大叫,,“你嫌我不夠丟人是嗎?”
周弘也覺得女兒不理解她,,她的人生也破碎了,。1998年,嫁給第二任丈夫的時候,,她給自己起了個網(wǎng)名“幸福的女人”,。2005年,女兒出事了,,她把網(wǎng)名改成“盼望”,。2018年,第二任丈夫生病死了,,她覺得沒什么能盼望的了,,改成了現(xiàn)在的“紅紅”,周弘希望這個名字能給她帶來好運,,祝她的人生再翻身,。
這兩年,她的人生似乎有了一點好的跡象,。毛毛漸漸長大,,李佳不恨母親了。她好像突然看見了母親這些年的辛苦,,那些母親無故消失的日子,,那些她背過去打電話的身影,在她腦海里一遍遍閃過,。
有一次,,看到母親殘破的黑指甲時,她摸著看了半天,,轉(zhuǎn)頭就哭了,。那是母親去餐廳刷碗,被84消毒液混入的洗滌靈腐蝕的,,一碰水就鉆心地疼,。周弘其實不想讓女兒看見她的指甲,,這些年遭的罪,她幾乎不和女兒說,。
和女兒,,她提得更多的是希望。去年3月,,周弘認(rèn)識了兩位律師愿意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每次提到他們,她總不忘感嘆“真是大好人??!”其實這些年,她有許多想要感謝的人,。社區(qū)的工作人員從未為難過她,,每次見面總會說幾句寬慰的話。她也忘不了與一位司法人員的會面,,那天對方問她能不能摘下口罩,,“讓我看看你這位偉大的母親”。
今年4月,,聽說新京報記者要來,。李佳猶豫了一天。第二天,,她洗了個頭,,穿戴整齊地來了。她是如何說服自己的,?她說,,“為了我自己和媽媽,我想再試一次”,。她把兩手的指尖碰在一起,,比了個碗大小的形狀,“我現(xiàn)在的痛苦這么大”,,然后兩只手慢慢靠近,,疊成兵乓球大小,“如果成功,,那就變小了這么多,,我知道痛苦永遠不會消失,但是”,,她低著的頭微微地抬了起來,,“從此,,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路上了”,。
周弘也在盼著這一天,。那時她會叫上女兒去廟里呆一段時間,靜靜心,。然后找個固定工作,,為女兒再攢點錢。更重要的是,,“咱們娘倆都可以開始新的人生了”,。
在周弘的申訴材料里,夾著一張剪報,。那是2013年的一篇報道,,那年13歲的小蘭被40歲出頭的楊某慶帶到酒店開房,發(fā)生性關(guān)系后,,楊某慶給了小蘭800元,。2015年3月,邛崍法院作出判決,,判楊某慶強奸罪,,并從重處理,有期徒刑5年,。這是國內(nèi)首次對嫖宿幼女的犯罪者以強奸罪判刑的案例,。
七個月后,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guān)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guī)定(六)》,,廢除嫖宿幼女罪,此后奸淫未滿十四周歲幼女的罪犯,,根據(jù)刑法第236條規(guī)定,,以強奸罪論。
愛意深厚時,,恨亦隨之加深。在絕望的重壓之下,,即便是血脈相連的親情似乎也變得脆弱。這是一則關(guān)于一位父親郭強生,,在極度困境中所做出的悲劇選擇的故事
2024-05-15 13:19:55智障老人被指性侵00后腦癱女孩后遭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