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的行為,其侵犯的是良好的社會風俗,,這里的公共場所,,主要是指公眾進行公開活動的場所,,如商店,、影劇院、體育場,、公共交通工具,、街道等場所。列車屬于公共交通工具,,涉事男子在列車上面對女乘客裸睡,,顯然構成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的違法行為。
“裸露身體”,,可以是赤裸全身,,還可以是裸露部分,常見的如赤裸下身或者暴露陰私部位,,女性赤裸上身等情形,。應當注意的是,構成本行為必須是情節(jié)惡劣,,如多次實施此行為,,引起眾人圍觀,群眾意見很大,、社會影響惡劣等,。據(jù)最新消息,蚌埠鐵路公安處6月16日發(fā)布警情通報,,已認定呂某某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jié)惡劣,對其處行政拘留5日,。說明涉事男子公共場所故意裸睡的行為,,屬于情節(jié)惡劣。
2,、該男子的行為是否構成性騷擾,?侵犯了女乘客的哪些權益,?
本事件中,涉事主體是男性,,其裸睡針對的是女性,,因此,該行為不單單侵犯了良好的社會風俗,,構成違法行為,,還涉嫌侵權,即侵犯了女乘客的人格尊嚴權,,構成性騷擾,。
雖然我國在立法上尚未對什么是“性騷擾”作出明確的界定,但普遍認為,,性騷擾是以性欲為出發(fā)點,以帶有性暗示的言語,、動作,、文字、圖片,、環(huán)境等方式對他人實施的騷擾,。性騷擾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嚴權。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首次將禁止性騷擾明確規(guī)定在人格編中,。第一千零一十條規(guī)定:“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春運期間,,鐵路客流量大,出門在外,,除了要看管好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外,,更要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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