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拐15年被告人獲刑4年10個月
廣東女孩蔡佳玲被拐15年后,,得以和親生父母團聚,。當年拐走蔡佳玲的張某君并沒有將孩子賣走,而是將其留在四川廣安由老人撫養(yǎng),。
6月18日上午,,備受關(guān)注的張某君拐騙4歲廣東女孩蔡佳玲一案在深圳龍崗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女童被拐15年被告人獲刑4年10個月,!
當日,,蔡佳玲的父親告訴記者,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君犯拐騙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10個月,,同時民事賠償45萬元。
蔡父告訴記者,,當天法官宣讀判決結(jié)果后,,張某君表情很冷漠,并表示不上訴,。對于這個判決結(jié)果,,蔡父表示,接下來要跟律師商量一下再決定是否申請抗訴,。
▲此前,,蔡先生(左一)在外尋找女兒
被拐:
4歲女孩被拐15年
去年被找到,與親生父母團圓
在社交平臺上,,蔡先生喜歡這樣自我介紹:我是一個尋找了15年被拐女兒的父親,,2023年3月份深夜的一個電話結(jié)束了我的尋女之路。
當年,,蔡先生和妻子在深圳做生意,,家里開了一家店,養(yǎng)育了4個子女,,蔡佳玲排行老幺,。2008年,時年4歲的女孩蔡佳玲在廣東深圳市龍崗區(qū)龍東東聯(lián)商場被一中年婦女拐走,其后杳無音訊,。而拐走蔡佳玲的人,,就是張某君。
案卷材料顯示,,2008年6月27日下午4時許,蔡佳玲在路邊玩耍,,因為下著雨,,蔡佳玲手上還撐著一把小小的雨傘。此時,,張某君經(jīng)過此處,,見蔡佳玲一人獨自玩耍,便將蔡佳玲的雨傘拿走,,隨后又將其帶到一處購物廣場內(nèi),,晃悠幾圈后,以糖果為誘餌,,將蔡佳玲拐走,,帶回四川廣安撫養(yǎng)。
▲蔡先生當年為尋找女兒制作的尋女海報
蔡先生說,,15年里為尋找女兒,,家里花了很多錢,每次到各省份尋找蔡佳玲,,路費,、住宿費以及精神損失費這些都無法統(tǒng)計。女兒被拐后,,自己的生意無法正常做了,,每天就想著怎么去把女兒找回來。
2023年3月,,廣東警方通過DNA比對等,,成功比對到在四川廣安生活讀書的蔡佳玲的信息,蔡佳玲和親生父母得以團聚,。
蔡先生說,,女兒后來也給他們講述過這些年的生活,她經(jīng)常被罵,,一直想逃離那個家庭,,但不知道該去哪里,“她講這些的時候,,我們一邊聽,,一邊哭。”
蔡先生稱,,女兒在四川廣安的最后一晚,,張某君給她“洗腦”,說“潮汕人重男輕女,,當年是故意把她丟棄的,,即使回家了也會被拋棄”,這讓佳玲埋了個心結(jié),,所以她回來后抱著一種“討好”心理,,對我們都小心翼翼。后來,,蔡先生跟女兒進行了一次談話,,講述這些年尋親不易,而且當年她是被拐走的,,家里從來都沒有拋棄過她,。
蔡先生說,女兒現(xiàn)在上高中,,學(xué)習(xí)成績不錯,,已經(jīng)融入家庭,對家人的態(tài)度也漸漸從“討好”變成了“親近”,。
判決:
當事女子犯拐騙兒童罪
獲刑4年10個月,,賠償45萬
6月18日上午,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蔡父在社交平臺更新動態(tài):這個時刻等了十五六年了,,終于要有個結(jié)果了,今天是蔡佳玲被拐案第一次宣判,,看看結(jié)果如何,,“其實心里面是很著急的”。
今年4月11日,,此案在深圳龍崗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蔡父希望法律能夠嚴懲張某君,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張某君索賠住宿費,、交通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85萬余元,。
開庭時,張某君在法庭上辯稱是孩子想吃糖,,自己用糖果引誘,,但事實上是搶了孩子的雨傘,,孩子跟著她走,是為了把雨傘拿回來,。蔡父說,,“法庭當庭播放了監(jiān)控視頻,張某君看過視頻后就不說話了,?!辈谈冈|(zhì)問張某君“當年拐走女兒后又來過深圳,也知道他們一家的地址,,為何沒把女兒還回來,?”,但對方?jīng)]說話,。
由于張某君在法庭上對一些事實進行狡辯,以及一些陳述前后互相矛盾,,公訴機關(guān)曾當庭將量刑建議由之前的“3年到4年”調(diào)整為“4年3個月到5年”,。
庭審結(jié)束后,蔡父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張某君當天在法庭上對著所有人說了句“對不起”,,但沒跟他們一家人單獨道歉。
6月18日上午,,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張某君因犯拐騙兒童罪獲刑4年10個月,并民事賠償45萬元,。蔡先生在電話里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天法官宣讀判決結(jié)果后,張某君表情很冷漠,,并表示不上訴,。
對于這個判決結(jié)果,蔡先生說接下來要跟律師商量一下再決定是否申請抗訴,。蔡先生說,,從內(nèi)心上來說,自己巴不得張某君被判處八年,、十年甚至死刑,,但在法律上沒辦法超越,法院判決差不多算是頂格判處了,。
女童被拐15年被告人獲刑4年10個月,。
4歲女童被拐15年案一審宣判:被告人獲刑四年十個月,,賠償45萬
2024-06-18 13:15:454歲女童被拐15年案一審宣判:被告人獲刑四年十個月廣東女子蔡佳玲幼時被拐,,與親生家庭闊別15年后終于團聚。拐走蔡佳玲的張某君在四川廣安由家中老人撫養(yǎng)孩子多年,,直至今年4月,,該案件于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24-06-18 15:28:35女童被拐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