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男子離婚冷靜期殺妻案二審開庭,,被害人家屬:他想重做精神鑒定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樁備受關(guān)注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趙留超因在離婚冷靜期內(nèi)當街殺害其妻小霞,,被判處死刑并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法院審理確認,趙留超與小霞因感情破裂申請離婚后,,于2023年7月30日晚在約定地點見面時,,不顧阻攔,持刀行兇,,導致小霞死亡及多人受傷,。
小霞的妹妹小玲透露,案件即將在8月2日進入二審程序,。面對趙留超家屬提出的8萬元賠償并請求出具諒解書的要求,,她們堅決拒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賠償談判,。小玲強調(diào),,趙留超的犯罪行為性質(zhì)惡劣,其上訴試圖否認故意殺人的事實,,但家屬及律師堅持要求維持原判,,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回顧案情,,趙留超與小霞的婚姻長達十數(shù)年,,其間小霞飽受家暴之苦,盡管她為家庭傾盡所有,,包括為趙留超購車購房,,卻未能換來平等對待,反而時常遭受暴力對待,。在決定離婚的過程中,,小霞同意放棄房產(chǎn)并給予經(jīng)濟補償,但趙留超在冷靜期內(nèi)拒絕離婚,,并持續(xù)進行威脅,,最終導致悲劇發(fā)生,。
此前,趙留超在法庭上試圖辯解,,不承認自己有預謀殺人,,但其行兇時攜帶兇器并針對受害者要害部位連續(xù)捅刺的行為,,被公訴方有力反駁。受害人家屬一致呼吁,期待法律能夠嚴懲兇手,,維護社會公正,對趙留超執(zhí)行死刑判決,,不予任何寬恕,。
整個事件凸顯了家庭暴力的嚴重性以及離婚冷靜期制度在特定情況下可能面臨的挑戰(zhàn),引發(fā)了社會對于如何更好保護受害者,、預防極端暴力事件的深思。
廣州男子離婚冷靜期殺妻案二審開庭,,被害人家屬:他想重做精神鑒定,。
周某霞與丈夫趙留超在2023年7月7日向河南平輿縣民政部門提交了離婚申請,,隨之進入了為期30天的離婚冷靜期,。周某霞隨即回到廣州工作。然而,,平靜并未持續(xù)太久,,大約兩周后,一場悲劇悄然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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