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擬加入婚姻登記條例
8月12日,民政部網(wǎng)站公布了《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修訂草案在登記程序上有重要調整,包括取消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時對戶口簿的需求,,以及不再限制登記的地域,,使得登記過程更為便捷靈活。
草案依據(jù)民法典,,新增了多項規(guī)定,,例如引入了30天的“離婚冷靜期”,允許在特定條件下撤銷婚姻,,如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等,,并對“離婚冷靜期”的操作流程進行了詳細界定。這意味著,,未來夫妻雙方申請離婚后有30天時間重新考慮,,期間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請。
在簡化手續(xù)方面,,辦理結婚只需提供身份證及無配偶聲明,,離婚則需身份證和結婚證。同時,,隨著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推廣,,草案正式取消了地域管轄限制,居民可選擇在居住證發(fā)放地或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進行婚姻登記,,大大提高了便利性,。
草案還特別強調了婚姻撤銷的情況,比如因受脅迫結婚或一方未如實告知重大疾病的,,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此外,草案嚴格規(guī)定了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的三種情況,確保離婚決定的審慎性,。
關于個人信息保護,,草案要求婚姻登記機關不得收費,且必須對獲取的個人隱私和信息保密,,不得泄露,。草案還鼓勵婚姻登記機關提供家庭輔導服務,促進和諧婚姻家庭關系的建立,。
公眾若對《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指定時間內通過民政部網(wǎng)站、電子郵件或信函方式反饋,。此輪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11日,。
原標題:婚姻登記條例擬修改:不再需要戶口簿民政部網(wǎng)站8月12日發(fā)布民政部關于《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2024-08-15 14:40:56婚姻登記條例擬修改:不再需要戶口簿8月13日,,民政部網(wǎng)站公布了《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修訂草案在登記程序上有重要調整,,旨在簡化流程并適應民法典的最新要求
2024-08-15 11:02:08離婚冷靜期寫入婚姻登記條例近日,,民政部在網(wǎng)上公布了《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廣泛征集公眾意見。這次修訂涉及多處變動,,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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