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講“從失敗中汲取教訓(xùn)”,但有些人似乎并不吸取過往的教訓(xùn),,一次次地觸碰法律的底線,。就有這樣一位屢教不改的酒駕慣犯,四度因酒駕被查,,其行為還包括肇事逃逸及妨礙公務(wù),。
具體而言,2024年8月4日凌晨,,張某飛在駕駛證已被吊銷的狀態(tài)下,,飲酒后駕駛車牌號為寧D1的小型轎車行至西吉縣惠安小區(qū)門口。當(dāng)時,,警方正在進行夜間酒駕檢查,。面對交警的指示,張某飛非但沒有配合停車,,反而加速沖卡企圖逃避酒精測試,,最終失控撞上了路邊停放的車輛,釀成兩車損壞的事故,。
事故發(fā)生后,,張某飛選擇逃離現(xiàn)場,監(jiān)控錄像顯示他翻越護欄后消失,。不過,,通過車輛信息和監(jiān)控視頻的追蹤,警方在當(dāng)天上午9點左右于惠安小區(qū)內(nèi)將其抓獲?,F(xiàn)場呼氣測試顯示其酒精含量為51毫克/100毫升,,證實了他在駕照吊銷期間酒駕并逃逸的事實,。進一步調(diào)查揭露,張某飛有多次酒駕前科,。
回顧其違法歷史: - 2020年4月,,首次因醉駕被銀川市交警處罰; - 2021年7月,,再次因酒駕被西吉縣公安局查處,; - 2022年6月,第三次醉駕被西吉警方處理,; - 最近一次,,2024年8月,他又因酒駕,、無證駕駛及肇事逃逸受到西吉縣公安局的處罰,。
針對張某飛的多次違法行為,西吉縣公安局吉強派出所對其妨礙公務(wù)的行為處以10日行政拘留,。同時,,西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對其酒駕、無證駕駛及逃逸行為合并執(zhí)行罰款7400元及20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7月26日晚,,煙臺市芝罘區(qū)發(fā)生了一起引人注目的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醉酒駕駛白色轎車追尾他人車輛,。這起事件不僅造成了現(xiàn)場的混亂,還升級為該司機與到場處理事故的交警之間的沖突
2024-07-27 18:38:18男子酒駕追尾不配合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