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交巡警在10月8日通報了一起關(guān)于“22輛車輪胎被扎”的事件詳情。事件發(fā)生在10月6日16時36分,,一輛從廣東佛山市駛向四川省成都市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在途經(jīng)G50滬渝高速進城方向K1564+40m路段時(位于石柱縣),不慎從貨廂中掉落一箱圖釘,。這批圖釘規(guī)格為單枚全長1厘米,,釘腳0.9厘米,頂部直徑1厘米,,散落于高速公路的行車道上,,直接導致隨后的22輛小轎車輪胎被扎,。幸運的是,這一意外并未引起車輛爆胎或后續(xù)交通事故,。
經(jīng)過調(diào)查,,圖釘?shù)袈涞母丛谟谪浳镅b載不夠牢固且司機在運輸過程中未進行充分檢查,已排除了故意拋撒的可能性,。因此,,該牽引車的駕駛員趙某某(35歲)需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警方對其處以200元罰款,,并要求其依法承擔所有事故損失的賠償責任。此外,,警方還對趙某某及其所屬的貨運企業(yè)進行了法制教育,,強調(diào)安全裝載和途中檢查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