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于10月11日上午10時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重審一審開庭,,這是余華英第二次在該法院受審。此前,,2023年9月18日,,貴陽中院一審認定余華英犯有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拐賣兒童罪,,判處其死刑并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案件隨后于同年11月28日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進入二審階段,。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院作出二審裁定,,指出原審判決遺漏了余華英的其他拐賣兒童罪行,,且部分事實認定不清,,因此決定發(fā)回重審,以便徹底查清余華英的所有犯罪事實,。據(jù)透露,,遺漏的罪行涉及被拐兒童人數(shù)從11人增加至17人。
余華英的犯罪歷程在庭審中被詳盡揭露,,令人震驚的是,,她販賣的第一個孩子竟是自己的親生兒子。1992年,,在丈夫因盜竊被捕后,,余華英與龔顯良同居,并生育一子,。面對經(jīng)濟壓力,,二人決定通過中間人將孩子送往河北邯鄲,換取了五千元報酬,,從此踏上了長達十年的拐賣兒童之路,。
從1993年至2003年間,余華英與龔顯良,、王加文等人在全國多地頻繁作案,,通過租房融入當?shù)厣鐓^(qū),尋找并誘拐兒童,。余華英甚至利用自己女兒降低目標家庭的警惕,,其手段之殘忍和預謀之深引起公憤。
雖然龔顯良已于2002年去世,,但余華英并未停手,。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被捕,,卻因使用假名僅被判刑8年,。直至2022年,余華英才再次被捕,,其過去的罪行逐漸浮出水面。在法庭上,,余華英表達了對受害者的歉意,,但受害者之一楊妞花拒絕接受,強調(diào)余華英的行為徹底改變了她和家人的命運,,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二審期間,,公安機關仍在繼續(xù)調(diào)查,,進一步發(fā)現(xiàn)了余華英在云南涉嫌的其他拐賣兒童案件,。最終,案件被發(fā)回重審,,以確保法律的公正與全面,。
一審曾被判死刑的人販余華英,,因發(fā)現(xiàn)漏罪等原因,案件被發(fā)回重審,。
2024-10-25 10:51:00余華英案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