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廣東惠州,一位外賣送餐員在送餐過程中嘗試拉動一家店鋪的玻璃門時,,不料門體突然破碎,,導致他的手部受傷。店鋪方面提出,,由于送餐員沒有注意到門上已上鎖,,這才導致意外發(fā)生。這扇門價值1200元,,店鋪要求送餐員分擔一半的修理費用,,即600元。送餐員則解釋說,,門上貼有外賣標識,,加之當時光線昏暗,,未能看到門鎖,,因此才選擇從此門進入。對于分攤費用的要求,,送餐員并不接受,,堅持認為應由店鋪承擔全部責任。
針對這一事件,,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姚志斗律師分析指出,,從現(xiàn)有情況看,店鋪采取的警示措施不足以讓送餐員意識到玻璃門存在故障或不可通行,,因此要求送餐員承擔一半費用可能缺乏法律依據(jù),。此外,送餐員在執(zhí)行工作任務時受傷,,理論上符合工傷的定義,,有權按照規(guī)定向店鋪索要醫(yī)療費用。
從監(jiān)控視頻中可以看到,,涉事的玻璃門分為兩部分,,并掛有一把U型鎖,,內(nèi)部的窗簾大部分關閉,減少了外界光線的透入,。送餐員拉動其中一扇門時,,另一扇門隨之破碎,碎片割傷了他的手臂,。送餐員強調(diào),,雖然這不是店鋪的正門,但鑒于門上的外賣標識以及窗簾遮擋導致的昏暗環(huán)境,,他并未察覺到門已被上鎖,。
店鋪負責人黃先生在后續(xù)采訪中確認,送餐員確實未留意到門鎖,,造成了玻璃破損,。店鋪更換新門需花費1200元,黃先生希望雙方能共同承擔這筆費用,,并提議送餐員的部分可由外賣平臺的保險覆蓋,。然而,送餐員堅持認為自己無需負責,,責任完全在于店鋪,。
姚志斗律師進一步說明,除非有證據(jù)表明送餐員在開門過程中存在過失,,如暴力使用等不當行為,,否則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玻璃門的破裂,店鋪作為經(jīng)營者應確保顧客安全,,未充分警示潛在風險,,難以為其主張分擔費用找到支撐。同時,,送餐員因工受傷,,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有權要求店鋪承擔相應的醫(yī)療費用,。
梳理近期新聞,一個現(xiàn)象值得警惕——外賣員與保安之間的矛盾呈高發(fā)態(tài)勢,。
2024-10-29 15:10:45外賣員與保安之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