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殺豬刀襲警獲刑3年
近日,,慈利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襲警罪案件,被告人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男子持殺豬刀襲警獲刑3年,!
案情顯示,某日,,慈利縣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到嚴某的報警,,稱其受到劉某的威脅。接警后,,民警劉某某和輔警余某某等人駕駛警車來到劉某的住處,,并表明了警察身份,要求劉某到派出所配合調查,。然而,,劉某突然從臥室床頭旁的桌上抽出一把殺豬刀朝民輔警揮舞,導致劉某某和余某某多處受傷,。二人隨后被送往醫(yī)院治療,,其中余某某因創(chuàng)傷性休克、左側前胸壁皮膚裂傷深達肌層,,經急診科搶救后轉入神經外科重癥監(jiān)護室。經鑒定機構鑒定,,二人的傷情分別構成輕傷二級和輕微傷,。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持管制刀具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和輔警,,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其行為已構成襲警罪,應從重處罰,。鑒于劉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劉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法官強調,人民警察代表國家行使執(zhí)法權,,肩負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wěn)定等重要職責,。在依法履職過程中,他們時常遭受違法犯罪分子的暴力侵害,,不僅危害民警的人身安全,,更嚴重損害國家法律權威和破壞正常管理秩序。良好的治安環(huán)境背后是無數(shù)警察的犧牲與奉獻,,英雄保護人民的同時也需要得到保護,。對于任何辱警、襲警行為,,人民法院將堅決依法打擊,,絕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