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中院認定余華英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余華英當(dāng)庭表示上訴。
楊妞花的姐姐楊桑英在庭審前表示,,死刑無法彌補那些家庭因拐賣兒童而遭受的痛苦,,但她希望這能讓潛在的人販子不再抱有僥幸心理,因為國家法律嚴明,,無論時間多久,、年齡多大,違法者終將受到法律制裁,。
一審宣判后,楊妞花稱聽到判決結(jié)果時流下了眼淚,,這是她第一次見到余華英,,感到非常恐懼,,沒想到余華英還會提起上訴,。
楊妞花五歲時被余華英拐走,后更名為李素燕,,被拐26年后于2021年找回親姐姐,。
2024-10-11 11:15:51楊妞花改回本名后激動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