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和意外,,你永遠不知道哪個先來,。在浙江遺囑庫,每天都能看到各種家庭的故事,。有的子女為了爭奪遺產而爭執(zhí)不休,;有的00后選擇立下遺囑交代身后事;也有因為沒有及時訂立遺囑,,導致前夫分走不動產而后悔不已的情況,。
方靜與曾梁都是杭州人,結婚20年,。三年前方靜的父親因病去世,,母親身體狀況一直不好。今年年初,,方靜帶母親逛街時無意中發(fā)現丈夫挽著別的女人走在馬路上,,且兩人還有了孩子。她一氣之下和對方廝打起來,,母親在這次勸架中突發(fā)心臟病去世,。三個月后,心灰意冷的方靜向曾梁提出離婚,。曾梁爽快答應,,但要求分割方靜父母名下的房產。方靜無法接受,,兩人最終訴至法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為共同財產,。因此,,方靜從父母那里繼承的房子屬于她和曾梁的共同財產,曾梁有權分割,。輸了官司后,,方靜來到浙江遺囑庫咨詢,管委會主任葉世娟解釋說,,由于方靜母親過世前沒有留下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該財產應由獨生女方靜繼承,,但由于當時方靜與曾梁處于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該房產屬于他們的共同財產,。
小陳的父親早逝,家境不好,。成年后,,家里拆遷獲得了一些補償款和一套安置房,生活才有所改善,。2022年,,母親因病去世。今年,,小陳打算把母親留下的房子轉到自己名下,但在辦理過戶手續(xù)時遭到拒絕,,因為他的外公外婆還在世,,需要他們簽字放棄繼承權。小陳難以理解,,明明是獨生子,,怎么就不能繼承母親的遺產?葉世娟解釋說,,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因此,,小陳母親的房產應由小陳、外公,、外婆三人平均繼承,。
浙江金華“女教師被丈夫舉報出軌學生”事件曾引發(fā)廣泛關注。涉事女教師劉戀(化名)四處維權,堅稱自己沒有和學生出軌,,并表示網上流傳的視頻并非她本人
2024-11-17 13:26:00女教師被丈夫舉報出軌學生近日,,網傳金華職業(yè)技術大學一名已婚女教師與學生有不當關系。該教師的丈夫公開了酒店監(jiān)控視頻,,并表示將向學校舉報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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