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董事長王宜林被公訴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diào)查終結,。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宜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進行了訊問,,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指控,王宜林利用其擔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開發(fā)研究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新疆石油管理局黨委常委、副局長,,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jīng)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jīng)理,,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