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的網友發(fā)布視頻稱有游客夜爬東川大牯牛山并縱火燒山,。不少目睹亂象的網友表示,放火燒灌木的人是為了取暖和搞篝火晚會,。有網友在評論中提到,,此次被游客燃燒的植物可能包括野生杜鵑花等植物。同時,,有網友投訴到昆明12345熱線,,工作人員反饋近期接到很多關于大牯牛山被燒、高山杜鵑被破壞的投訴,正在積極處理,。
自去年起,,隨著網友登上大牯牛山山頂欣賞日出云海的相關視頻在社交平臺上走紅,很多人直呼“心動”,,吸引了眾多游客前往此地看日出,,逐漸發(fā)展成一處野生“景點”。
昆明市東川區(qū)林業(yè)和草原局于11月18日就“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縱火燒山”的情況發(fā)布通報,,表示已聯(lián)合區(qū)公安局,、碧谷街道成立調查組,迅速啟動相關調查核實工作,。目前聯(lián)合調查組正對生火人員,、過火面積及受損植被等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和媒體公布,,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置,。
據廣強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胡寒冰介紹,在我國刑法中涉及火類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有兩個,,分別是放火罪和失火罪,,二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主觀故意方面。對于放火罪,,不論是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行為人在點火時是希望或者放任火災結果的發(fā)生;而失火罪則是行為人在點火時主觀上應當預見自己點火行為可能發(fā)生火災,,但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最終導致火災結果的發(fā)生,。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放火罪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則面臨更重刑罰,;失火罪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胡寒冰指出,,此次事件中的生火人員被追究失火罪的可能性較大,具體還要看他們是否達到失火罪的刑事立案追訴標準,。即便未達刑事犯罪,,也可能因違反相關森林防火法律法規(guī)受到行政處罰。
針對網友猜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高山杜鵑被燒”的情況,,東川區(qū)林業(yè)和草原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山上確實有高山杜鵑等野生保護植物,,但具體情況需專家辨認后才能確定。胡寒冰還提到,,如果被燒杜鵑花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只要行為人非法采伐,、毀壞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二株以上,,或者涉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價值二萬元以上的,就會被以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胡寒冰提醒,,游客在山區(qū)或林區(qū)游玩時,除了注意保護自身生命安全,,也應保護自然環(huán)境,不隨意生火,,不采伐或毀壞野生植物,,避免因不當行為導致違法犯罪。
11月18日,,昆明市東川區(qū)林業(yè)和草原局通報稱,,已聯(lián)合區(qū)公安局、碧谷街道成立調查組,,迅速啟動相關調查核實工作,。
2024-11-20 09:47:53大牯牛山走紅后垃圾遍地昆明市東川區(qū)林業(yè)和草原局通過微信公眾號“東川林業(yè)”發(fā)布了一則關于近日網絡上流傳的“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縱火燒山”的情況通報。該信息在網絡上引起了廣泛關注
2024-11-19 07:49:00官方通報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縱火燒山張先生在11月17日清晨6點前,在大牯牛山上拍攝到多處火堆點燃,。近日,,云南昆明大牯牛山多處火堆燃燒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fā)關注,有網民反映是前來觀看日出云海的游客點燃了山上的灌木等植被
2024-11-20 07:26:00目擊者:大牯牛山縱火者不聽勸阻11月21日,,東川區(qū)就網民反映的“大牯牛山游客野外生火”情況發(fā)布了通報,。通報稱,,近日有游客凌晨攀登大牯牛山觀看日出,因夜間天氣寒冷,,點燃了草地上獨立叢生未連成片的低矮灌叢取暖
2024-11-22 11:09:00官方通報游客在大牯牛山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