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報了一起交通事故,。11月26日14時左右,,周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甘A37V的小型客車在城關區(qū)甘南路蘭海商貿城停車場行駛時,,撞傷一名行人。在逃逸過程中,,又撞傷了另外三名行人,。肇事者周某已被警方抓獲,所有受傷人員均已緊急送往醫(yī)院救治,。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電動三輪車在發(fā)生碰撞事故后選擇逃逸,,其法律后果依據(jù)事故的具體后果和責任歸屬來判定。如果事故后果嚴重,,且肇事者承擔主要或以上責任,,最低可能面臨的刑罰是三年有期徒刑
2024-10-01 07:13:46三輪車闖紅燈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