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同編寫了“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供中小學校和學生學習參考。
這份指南詳細解答了中小學生橫過道路的規(guī)定,、在道路上行走的注意事項,、騎車年齡要求、騎乘車輛時的注意事項,、緩解上下學交通擁堵的方法,、保障校門口交通安全的措施、對校內車輛管理的要求,、校內車輛通行規(guī)定,、校園周邊應設置的交通標志和設施,以及校車安全管理要求等問題,。
指南中明確指出,,中小學生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情況下靠路邊行走,。通過路口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不得看手機、接打電話或聽音頻,。未滿12周歲的中小學生不得騎行自行車上路,,不得在摩托車后座乘坐;未滿16周歲不得騎行電動自行車,,未滿18周歲不得駕駛機動車輛,。騎車時不得戴耳機聽音頻或打電話,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不得突然猛拐,,過人行橫道時應推行,。
為緩解上下學時段接送學生車輛集中通行和停放壓力,建議采取錯峰上下學,、單向交通,、遠端停車等措施,。學校門口應設置緩沖區(qū),并合理設置阻車樁,,施劃網(wǎng)狀線。提供校車服務的車輛需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校車駕駛人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門審驗,。載有學生的校車應按照經(jīng)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不得超員。
12月17日,,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發(fā)布了《校園商超規(guī)范管理指導意見(試行)》。該意見指出,,中小學和幼兒園通常不應在校內設立校園商超,。已經(jīng)設置的校園商超需逐步退出
2024-12-18 01:15:50廣東四部門發(fā)文規(guī)范校園商超12月2日是第十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教育部和公安部共同編寫了“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供中小學校和學生學習參考,。該指南詳細解答了如何緩解中小學門口上下學交通擁堵、如何保障中小學門口交通安全等問題
2024-12-03 20:43:02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發(fā)布12月17日,,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發(fā)布《校園商超規(guī)范管理指導意見(試行)》,明確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商超,,已經(jīng)設置的要逐步退出
2024-12-18 13:10:57廣東擬禁止中小學設置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