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上午,湖北省通城縣人民法院對成都市足球協(xié)會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貪污,、受賄,、單位行賄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判決被告人劉剛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因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最終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其貪污所得財物將依法追繳并返還被害單位,,受賄所得財物也將依法追繳并上繳國庫。
2024年8月26日上午,,湖北省通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成都市賽事運營中心原主任、成都市足球協(xié)會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貪污,、受賄,、單位行賄一案
2024-08-28 08:49:57成都市足球協(xié)會原專職副主席劉剛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