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和龔顯良在3年間拐賣15名兒童,,他們之所以能屢屢得手,,主要是因為分工明確、固定販賣路線,、租房潛伏提前踩點,、選擇特定人群,、利用女兒親近被拐兒童、設(shè)“誘餌”拐帶孩子,、得手后迅速逃跑等手段,。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在1993年至1996年間,,兩人共拐賣了15名兒童,,大多是4到7歲的孩子。
2004年,,余華英因拐賣兒童被捕入獄,,但當(dāng)時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通過減刑,,余華英服刑5年后被釋放,。2022年,警方在楊妞花的幫助下再次將余華英抓獲,。2022年6月,,余華英被重慶警方抓捕歸案,一年后,,2023年7月,,王加文被云南警方抓捕歸案。
對于余華英是否有虐待孩子的行為,,她在庭審中供述沒有虐待過孩子,。然而,根據(jù)在卷材料,,被害人楊妞花陳述曾被恐嚇,、踢打,證人任杰證實郭昌德被帶回家時身上和頭部有疑似被毆打過的痕跡,。這次重審二審是否會認(rèn)定余華英的虐待行為,,成為一個焦點問題。
余華英的行為給被拐家庭帶來了巨大的傷害,。17個孩子,,12個家庭,余華英給被害人家庭帶來了一生的傷痛,。許多家庭因此支離破碎,父母為了尋找孩子傾家蕩產(chǎn),,甚至含恨去世,。對被拐兒童來說,這也是一生的噩夢,,他們在幼小的年齡被迫離開親人,,成為一生無法治愈的創(chuàng)傷,。
本案已經(jīng)經(jīng)歷過一次發(fā)回重審,如果在當(dāng)前審理過程中又發(fā)現(xiàn)余華英其他犯罪事實,,可能需要再次發(fā)回重審,。北京師范大學(xué)法學(xué)院副院長何挺表示,如果二審維持原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判決需要由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zhǔn),。
最新消息顯示,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宣判,,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