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庭審現場視頻公布
據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微消息,,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回重審的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庭審現場視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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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發(fā)回重審后,,公訴機關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追加起訴被告人余華英拐賣李某等6名兒童的犯罪事實。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重審查明: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伙同龔顯良(已故),、王加文(另案)為謀取非法利益,,長期在貴州省,、重慶市、云南省等地流竄作案,,物色兒童進行拐賣,,得手后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他人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
期間共拐賣兒童17名,。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共計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有的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郁而終,。余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雖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時間線】
死刑,!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宣判
一文回顧案情
早期作案
1984年
余華英結識重慶大足籍男子王加文,,后兩人結婚,生下一女,。
1992年
王加文涉嫌盜竊被抓,,余華英開始外出打工,并結識了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余華英生下一個男孩。
兩人通過中間人,,將兒子以5000元轉賣至河北邯鄲,。
開啟拐賣之路
從1993年到2003年十年間
余華英和龔顯良、王加文
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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